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众互动 > 回应关切

自治区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玉林市反馈督察情况

2023-08-14 17:36     来源: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2023年5月,自治区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玉林市开展了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3年7月11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督察报告。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督察组于8月14日向玉林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反馈会由督察组组长卢万兵通报督察报告,玉林市委书记王琛作表态发言,玉林市委副书记、市长白松涛主持。督察组副组长欧波及有关人员,玉林市四家班子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玉林市委、市政府扎实整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进展和成效。

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增强。玉林市出台厚植生态环境优势推动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实施方案、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大力建设美丽玉林;重点流域治理入选广西首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自治区社会评价“十佳整改案例”;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获批国家级全域森林康养试点建设市,被评为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容县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环境治理体系逐步建立健全,推动九洲江、南流江、苏烟水库保护等7项地方性法规立法,“河长制”、“林长制”工作成效明显,考评排名全区前列。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改善,玉林市近3年大气6项主要污染物实现稳定达标,2022年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标,水环境质量改善幅度排全国第5名,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连续2年得到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的联合表扬。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玉林市问题15个,完成整改7个,其余按序时进度推进。

玉林市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7月25日,督察组交办的745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或阶段性办结,责令整改78家,立案处罚22家。

督察指出,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明显进展和成效,但对标对表中央和自治区要求,与全面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目标任务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和短板。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有差距。

节能降碳工作力度不够,“十四五”前两年累计申请获批项目碳排放增量超过估算的“十四五”期间碳排放增量空间。统筹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还需加强,福绵节能环保产业园污水处理矛盾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生猪养殖产业规模化、绿色化发展进展缓慢。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仍存在薄弱环节,农业面源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大气污染防治压力仍较大,未完成自治区下达的重金属削减目标,危险废物案件后续处置工作缓慢。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还不够彻底,群众反映的玉州区牛尿圳、绿杨社区“洗衫塘”水体发黑发臭,直至本次督察进驻,仍然黑臭被群众投诉。

二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存在明显短板。

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较为滞后,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收集率33.88%,距离全区平均水平仍有一定差距;玉州区仍有41个水质较差的入河排污口,部分入河排污口长期在不下雨时仍有污水溢出;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普遍不足,生活污水未能有效收集。部分县区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存在明显短板,一些县区生活垃圾“村收集一镇转运一县处理”模式运行不畅,垃圾转运不及时;陆川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进展缓慢,未能按时投产运行。部分垃圾填埋场管理不够规范,博白县龙潭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不到位,玉林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内部环境监管薄弱。环境保护资金投入不足,部分项目难以落实运维资金,不能正常运行。

督察组现场采样监测

三是矿山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矛盾仍很突出。

矿山开采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有124座矿山存在不同程度未按照开发利用方案(总体方案)开采行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缓慢,修复率为12.9%,未达到自治区20%的考核要求;玉州区茂林镇一带废弃矿山高陡边坡没有做除险处理;水月岩—龙珠湖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一带废弃矿山,生态破坏长期未治理。矿山开采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仍时有发生,有关部门监督和宣传不到位,一些企业矿山开采生态保护意识不强,重开采、轻保护,占用林地、水土流失、扬尘污染等现象较为普遍。

督察组现场核查风景区废弃采石场修复点

四是其他需要关注的重点生态环境问题。

工业园区环境问题较为突出,福绵节能环保产业园新滔公司涉嫌多项环境违法行为,园区5个雨水排放口长期排放废水;龙潭产业园环境管理水平低,在历次和本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均有群众投诉;兴业县大平山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广西(北流)轻工产业园民乐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滞后,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因进水量少未运行。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还不够充分,少数信访问题整改后有所反弹。

督察要求,玉林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全面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正确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加强污染治理和风险防范。

督察强调,玉林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45个工作日内报送自治区党委、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玉林市委、市政府处理。

王琛表示,对于督察组的反馈意见,玉林市委、市政府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玉林市各级各部门务必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抓好自治区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玉林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要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迅速制定整改方案,逐项逐条明确目标、时限、措施和责任,确保每一条意见、每一个问题都不折不扣整改到位,做到不达到整改目的绝不松手、不改出成效绝不收兵,坚决完成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要以督察整改为契机,以更大力度来谋划和推进新征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改善玉林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美丽玉林建设迈上新台阶,为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作出玉林贡献!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