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第二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一览表
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消息,截至今年10月10日,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第二轮第二批7个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部完成督察进驻7市(柳州、桂林、梧州、贵港、百色、贺州、河池),重点督察设区市党委、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市直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和担当作为情况。
根据安排,第二轮第二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间为20天左右。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督察组全体人员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接受被督察地方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