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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公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2024-01-23 08:44     来源: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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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部署,2023年5月10日至5月29日,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防城港市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3年8月1日向防城港市反馈了督察情况。

对督察反馈意见,防城港市委、市人民政府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精准整改、科学整改、依法整改。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整改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项工作会议等专题研究和部署整改工作,切实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到位,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落细。目前,《防城港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已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向社会公开。

《整改方案》明确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立足防城港市生态优势,念好“山水经”,打好“生态牌”,强化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扎实推进防城港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建设美丽防城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努力在推动绿色发展上取得更大进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防城港篇章。

《整改方案》细化分解整改任务,提出切实、全面、可行的具体整改措施。坚持重点问题整改与普遍问题治理相结合,将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公开通报的2个典型案例和1个重点转办件作为重点,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的基础上,着力攻坚克难,扎实推进整改,确保2024年6月底前整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坚持阶段性治理与长期性治本相结合,按照短期(2023年12月底)完成20%整改任务、中期(2024年12月底)完成60%整改任务和长期(2025年12月底)完成全部整改任务三个阶段,实行“一问题一台账”管理模式,紧盯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分步推进、扎实整改,确保整改到位,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不断开创防城港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

《整改方案》提出了五大类主要措施。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政治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统筹协调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大问题。不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机制,加强目标成效考核,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二是坚持生态优先,深入推进绿色发展。严格“两高”项目准入管理,持续开展高耗能行业节能技改和淘汰落后产能,推动节能降碳工作有效落实。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和土壤污染防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信访问题,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三是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补齐污水垃圾处理短板。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全面提升全市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加快完善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及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加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管理。

四是紧盯薄弱环节,持续推动重点流域海域综合治理。组织开展重点流域海域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分类推进已查明入海排污口整治,全面推进海洋垃圾清理整治,实现岸滩可视范围内无明显垃圾,海面无明显漂浮垃圾;深入推进海洋水产养殖禁养区非法养殖的清理整治、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和综合利用,持续改善地表水和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

五是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严格执行林长制,以林长制的全面落实推进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提升,依法查处非法占有林地和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持续加强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管理,严肃查处破坏红树林问题,不断提升防城港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水平。

《整改方案》提出了四项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履行好督察整改主体责任,党政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辖区整改工作负总责,坚持定期研究整改工作,及时解决重大难点问题,确保督察反馈问题彻底整改、取得实效。

二是夯实整改责任。各整改责任单位要对照市级整改方案,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在20个工作日内制定印发细化整改方案,落实落细各项整改措施,各问题整改牵头单位履行整改抓总职责,负责整改工作的调度、协调、督促、汇报和验收销号。把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市级年度督查事项和绩效考核,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度,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三是严肃责任追究。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的责任追究清单为基础,以公开通报的2个典型案例为重点,以及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中存在的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坚决以最严格的督导问责推动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督察整改方案、整改落实和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追责问责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以监督促整改、以监督促落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防城港市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的殷切嘱托,更加坚定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精准、科学、依法推进督察整改落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努力实现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保护好防城港的山山水水,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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