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众互动 > 回应关切

桂林市公开发布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2024-07-26 08:37     来源: 桂林市委、桂林市人民政府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署,2023年10月9日至10月29日,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桂林市进行为期21天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12月25日向桂林市反馈《桂林市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以下简称《督察报告》)。

桂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督察报告》指出的问题,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对整改工作作出批示,提出具体要求,并深入现场指导推进整改,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项工作会议和整改工作推进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层层压实责任,持续跟进整改进展,切实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到位。目前,《桂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并印发实施,现向社会公开。

《整改方案》明确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以及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处理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的关系,以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为统揽,坚持生态立市、绿色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抓好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不断提高生态系统治理水平,坚决当好保护漓江、保护桂林山水的“二郎神”,加快形成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为导向的美丽桂林建设新格局。

《整改方案》将《督察报告》反馈的问题细化为31个问题,107条具体整改措施,制定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绿色低碳发展更加深入、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稳步推进四项整改目标。到2024年12月底前,完成32%反馈问题整改、办结75%群众信访件;2025年12月底前,完成93%反馈问题整改、办结90%群众信访件;2027年12月底前,完成100%反馈问题整改、办结100%群众信访件。

《整改方案》明确了七大类主要措施:

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保护好桂林山水就是对国家对民族最大的贡献,这就是你们的‘国之大者’”的殷切嘱托,持续巩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是着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着力构建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的生态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三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推动农村生态环境不断改善。进一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助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四是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补齐污水垃圾处理短板。持续推进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全面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推动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加强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加快推进污泥处置设施建设,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处置污泥的行为。进一步提高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能力。不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五是严格管控自然资源开发,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粗放式开采的矿山重新整合矿权出让,科学合理划定矿区范围,提高矿山开采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全面落实生态修复责任,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是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持续强化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的保护。严格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各类新建、改扩建项目审批,依法依规开展自然保护地和重要湿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使“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观念深入人心。

七是突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信访问题,不断增强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强化服务意识,畅通环境信访投诉渠道,让群众通过多种方式反映各类环境污染问题。积极推进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信访件办理,对群众信访重复举报问题办理情况开展“回头看”,不断提升群众满意率。

《整改方案》提出了四项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桂林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

二是严格督导验收。建立督察整改进度常态化调度机制,适时开展督导检查。严格落实整改验收销号制度,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确保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理清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

三是强化执纪问责。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以及漠视侵害群众利益、落实责任不力的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分级分类处理,以严的纪律和实的作风,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四是主动公开信息。通过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公开督察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积极引导全社会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和督察整改工作中来,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氛围。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