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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因大气污染防治不力被约谈

2026-02-10 11:05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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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9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对未完成2025年度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任务的贺州市人民政府进行约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竑出席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贺州市副市长冯旭波参会并作表态发言。

约谈会上,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通报了2025年度贺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指出贺州市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到位,对蓝天保卫战重视不足、工作系统谋划不到位,对自治区相关决策部署落实不力,未扛牢空气质量改善主体责任,存在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管控、移动源排放管控、碳酸钙行业扬尘管控以及日常监管与部门协作不力等多方面问题,直接导致该市空气质量同比下降,2025年度PM2.5平均浓度27.1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5.9%,发生重度污染1天,分别未完成自治区下达PM2.5平均浓度26.5微克/立方米及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6.0%及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0天的年度指标任务。

会议强调,贺州市要提高政治站位,认清严峻形势,切实扛起大气污染防治的政治责任、法定责任和主体责任。要深入自查短板弱项,依法依规对履职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责问责,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抓紧制定整改方案,抓实专项领域整改提升,凝聚攻坚合力,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翻身仗”。

冯旭波代表贺州市政府作表态发言,对通报的问题和约谈整改要求照单全收,将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迅速的行动抓好整改落实,全面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守牢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完成底线。

会议现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与贺州市人民政府签署约谈会会议纪要,并移交问题清单。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应急管理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会。贺州市八步区、平桂区政府负责同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作为被约谈方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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