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有一桌球生产项目环评,该项目生产原辅料有:不饱和聚酯树脂、石粉、色粉、苯乙烯、固化剂等。根据项目产品类型,国民经济名录套上“C2441球类制造”,环评分类管理名录属于“二十一、体育用品制造 ”。但是项目工艺是将上述原辅料混合成型后经打磨制成。,按照GB37824-2019对于涂料的定义“在天然树脂或合成树脂中加入颜料、溶剂....制成覆盖材料的生产活动”,因为项目工艺是整个混合并非覆盖,因此判断不属于上述分类名录里对应的“溶剂型涂料”,不能套用“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以下的”编制报告表。
同样按照GB37824-2019对于胶粘剂的定义,项目原辅料:不饱和聚酯树脂(粘剂)、石粉(填料)、色粉、苯乙烯(溶剂)、固化剂,是贴合胶粘剂的定义的。是否本项目的环评类型是“二十一、体育用品制造 年用溶剂型胶粘剂10吨及以上的”,编制报告表?
又考虑到项目生产原辅料、工艺跟人造石生产原辅料、工艺类似,是否也可套“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桌球生产项目环评类别项目问题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提问表明桌球项目生产原辅料包括不饱和聚酯树脂、石粉、色粉、苯乙烯、固化剂等,但由于生产工艺不明晰,可能涉及使用溶剂型涂料或溶剂型胶粘剂。
二、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二十一、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24”中“40体育用品制造244*”,项目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以下的,或年用溶剂型胶粘剂10吨及以上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