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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相关规划在环评中的采用问题
黄** 2021-09-02 09:03

尊敬的领导:

您好!

目前广西区内多地的城市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等多项规划已经过了规划年限,而新的规划尚未发布,这种情况下:

(1)在编制环评报告文件的时候,规划相符性分析的时候,是否仍然使用上述超过规划年限的规划文件作为判定依据?

(2)如建设项目已经取得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且文件上明确项目建设符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是否还需要附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作为依据?


回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09-08 01:54
已办结

咨询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我厅答复如下:(1)超过规划年限的规划文件不应作为规划相符性判定依据,同类情况应征求规划主管部门意见;2可以明确项目建设符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的相关文件分析规划相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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