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一污染型建设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厂界外周边50 米范围内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应监测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现状并评价达标情况;结合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项目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及污染物排放强度、排放方式,定性分析废气排放的环境影响。现就以上要求提出几点疑问:
(1)如厂界外50米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是否需要监测厂界噪声?
(2)如厂界外50米范围内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除了监测声环境保护目标,是否还需要监测厂界噪声?
(3)建设项目存在无组织排放情况,报告表不设置大气专项,是否需要进行大气预测以判断场界达标情况?编制指南中提及的定性分析废气排放的环境影响,是否需要什么(如估算模式预测结果)作为支撑结论的依据?
咨询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我厅答复如下:(1)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要求,需要。(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要求,需要。(3)不设置大气专项的报告表可不进行大气预测来判断厂界达标情况,可结合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项目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及污染物排放强度、排放方式,定性分析废气排放的环境影响,方法可包括估算模式预测、类比分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