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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关于农药包装废弃物中转仓储点是否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用地性质等问题咨询
黄** 2022-05-06 03:10

尊敬的领导:

您好!为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建设工作,控制农药包装废弃物面源污染,隆安县计划建设多个农药包装废弃物中转仓储点,属于为民办实事项目,用于收集、中转各乡镇、村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每个点占地约200-300平方米,投资70万左右,暂存农药包装废弃物不超过1个星期即转运到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运输均严格按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要求管理。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运输、利用、处置环节均为危险废物豁免管理。

请问,农药包装废弃物中转仓储点建设的环评是否能豁免管理?如未能豁免,环评类别应属哪一类?项目选址有什么特别规定吗?一般的建设用地(不属于工业用地)可以建设吗?

回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05-12 00:30
已办结

 

咨询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我厅答复如下:农药包装废弃物中转仓储点建设项目环评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其他类别管理。项目优先进入工业园区建设,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确保环境影响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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