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房地产项目于2013年取得环评报告表批复,一直没有完成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按照2021版环评管理名录房地产项目没有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不需要做环评了。那么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是需要按照2013年时候的环评继续要求做验收呢?还是按照2021年新名录的标准不用验收?
咨询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我厅答复如下:按照项目环评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开展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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