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门对利用传统原木炭烧制工艺建设项目是否允许,有什么规定条件?是否需要办理环评手续?如果需要办理,应该按照什么项目类别来界定环评等级?项目选址方面有何要求,是否需要在工业园区内建设?
咨询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我厅答复如下:项目需符合产业政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办理合法环评手续方可开工建设。环评类别可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基 础 化 学 原 料 制 造261;农药制造 263;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 264;合成材料制造 265;专 用 化 学 产 品 制 造266;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267”中“全部(含研发中试;不含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类别管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