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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关于塑料编织袋生产项目环评类别的咨询
林** 2023-03-24 00:21

尊敬的领导,你好!

我单位有一塑料编织袋制品项目,主要涉及聚丙烯、聚乙烯塑料颗粒(新料)及回收料颗粒(旧料)经熔融、挤膜、拉丝等工序制成塑料编织袋制品。其中回收料颗粒全部为该项产生的废塑料、废丝绳经加热熔融、挤出造粒后所得。不存在向外界收购废料、回收料的情况,也不涉及清洗工序。按照百度百科释义,“再生塑料”指通过预处理、熔融造粒、改性等物理或化学方法对废旧塑料进行加工处理后重新得到的塑料原料,是对塑料的再次利用。“废旧塑料”主要是指消费或使用过后的废弃塑料制品。该项目产生的废塑料、废丝绳为未使用过的废边角料。此种情况,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53 塑料制品业”是属于“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生产的”应编制报告书,还是属于“其他”编制报告表?

回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03-29 10:45
已办结

咨询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咨询的问题,我厅答复如下:项目以聚丙烯、聚乙烯塑料颗粒(新料)及项目生产过程回收料颗粒(旧料)为原料,不使用再生塑料或废旧塑料,环评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第“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中“53塑料制品业292”的“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类别管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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