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1.项目内容:拟在旅游景区(景区已经另外做过登记表)的河道内新建一座景观拦水坝,仅做40m长的土质拦水坝,不涉及河道清淤或整治,无防洪排涝功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应划分到哪个类别?是否需要进行环评?
2.拟在旅游景区(景区已经另外做过登记表)的河岸建设旅游码头(游船停靠泊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项目是否属于“五十二、 交通运输业、 管道运输业----滚装、 客运、 工作船、游艇码头 ”中的游艇码头?如果不属于游艇码头,应划分到哪个类别?
期待您的回复,感谢!
咨询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我厅答复如下:
(1)景观拦水坝项目类别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第“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中“114 公园(含动物园、主题公园;不含城市公园、植物园、村庄公园);人工湖、人工湿地”中的人工湖管理,环评类别按项目形成人工湖的容积进行判定。
(2)旅游码头环评类别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第“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中“141 滚装、客运、工作船、游艇码头”的“其他”管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