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一个A养殖公司年出栏84000头/年,在2023年已做环评报告书并已获得批复。由于无法达到原计划产能,拟租给B养殖公司大约一半场地,进行育肥养殖,产能45000头/年。总平与A环评设计一致,无变化,总产能无变化,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大小及位置均无变化(已建成),请问B养殖公司相当于租用一半A养殖公司的场地运营,B养殖公司是否需要办理环评手续,2023年批给A养殖公司的环评批复是否要做出调整。
咨询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我厅答复如下:环评批复无需调整,建议由建设并运行的企业申报并承担排污责任,租户与其协议排污。若B养殖公司确实想办理环评手续,需撤销原环评批复,A公司和B公司分别重新办理环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