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领导:
您好!
崇左电厂一期~崇左Ⅰ、Ⅱ回220kV输变电项目新建线路路径长度约103.16km,其中新建单回路角钢塔架设约102.8km,新建单回路电缆敷设约0.36km,架空导线截面采用2×630mm2,电缆截面每相采用1×2500mm2。
线路拟在桃城华侨农场松洞坪分场北侧钻越现有的500kV崇南甲线#1~#2,该档已有220kV崇桃Ⅰ、Ⅱ线从下方钻越,为避免500kV崇南甲线一档同时跨越四回220kV线,需在#1~#2档中增加一基直线高塔,拟建工程两回线从#1~新增直线高塔档中钻越。需更换500kV崇南甲线导线路径长度约0.9km。500kV崇南甲线线路路径不变,仅对提升线路进行抬高。
本工程主要新建220kV输电线路,同时对钻越的500kV崇南甲线#1~#2杆塔线路进行抬升。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输变电工程,“500千伏及以上的;涉及环境敏感区的330千伏及以上的”需编制报告书,“其他(100千伏以下除外)”需编制报告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输变电工程:500千伏以上项目”审批权限属于省级生态环境部门。
本项目涉及500kV崇南甲线#1~#2杆塔线路抬升的工程内容,线路走向不变,请问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还是报告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是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批还是由市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
恳请贵厅对本项目所属类别及审批权限作明确指示。
咨询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我厅答复如下:
1、崇左电厂一期~崇左Ⅰ、Ⅱ回220kV输变电项目涉及500kV崇南甲线#1~#2杆塔线路改建,根据《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2、《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附件列表已明确,500kV以上输变电项目环评文件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批,500kV及以下输变电项目环评文件由市级生态环境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