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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关于病死畜禽转运站建设项目环评类别的咨询
胡** 2023-10-19 08:35

您好!我司拟在某县建设1座病死畜禽转运站(政府农业农村部门特许经营项目),用于收集、暂存本县的病死畜禽并集中转运至有关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已建成)进行无害化处理,主要设备是暂存用冷库;项目在政府指导下选址,不涉及水源保护区、生态红线等各类环境敏感区。经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其配套的《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网络版),该类转运站项目与“畜禽尸体处理服务”同属“0539 其他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现就该项目环评类别提出疑问如下: 经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全文未提到该类转运站项目(农林畜牧类未提到该类项目,该类项目又不属于“102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类项目,也不属于“103 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如此,该项目似不需办理环评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手续。请问该判断是否正确?此外,为做好该项目的环保工作,我司拟主动填报环评登记表以方便接受生态环保部门的指导和监管,请问是否可以? 敬请指导,谢谢!

回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10-20 02:53
已办结

咨询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我厅答复如下:病死畜禽转运站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05农、林、牧、渔业及辅助性活动”,其环评类别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第“二、畜牧业”中“3牲畜饲养031;家禽饲养032;其他畜牧业039”的“其他(规模化以下的除外)(具体规模化的标准按照《畜禽规模化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执行)”类别管理,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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