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公众互动 > 领导信箱

来信

水产养殖废水执行标准问题
余** 2023-11-01 06:18

水产养殖废水排入林地、果园地灌溉。根据《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9101-2007),废水排放标准值主要参照排放水域,水产养殖废水排入入林地、果园地灌溉,不属于水域,《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9101-2007)是否不需要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针对农田灌溉用水、水田植物、旱地植物,水产养殖废水排入林地、果园地灌溉是否不适用?水产养殖废水排入林地、果园地灌溉是否不执行废水排放标准?

回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11-02 03:49
已办结

咨询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我厅答复如下:一、水产养殖废水按照《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9101-2007)标准执行,国家有新要求的从其规定。二、林地、果园地灌溉不适用于《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标准。三、水产养殖废水排放的受纳对象(如林地、果园地)无排放限值要求的,建议按照《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9101-2007)标准执行;受纳对象有排放限值要求的,水产养殖废水按两者最严限值要求执行。

按回车键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Shift + 1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