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厅领导:
您好!
我公司拟建项目外购铝灰回收产生的惰性残渣,生产工艺采用回转窑-冷却机-破碎筛分机-包装入库等工序后,产品是为三氧化二铝。外购铝灰回收产生的惰性残渣有属性鉴别报告,鉴别机关为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该外购原料鉴别结果不属于危险废物。
现有问题如下:
①项目使用的原料为一般固废,是根据“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他”,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期待回复,感谢!
咨询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咨询的问题我厅答复如下:
(1)惰性残渣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应在国家鉴别平台选择鉴定单位,并按相关程序开展鉴别工作,鉴别报告需公开没有异议。
(2)若项目原料经正规程序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则环评类别可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中“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1;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421和422均不含原料未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机动车、废电机、废电线电缆、废钢、废铁、金属和金属化合物矿灰及残渣、有色金属废料与碎屑、废塑料、废轮胎、废船、含水洗工艺的其他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农业生产产生的废旧秧盘、薄膜破碎和清洗工艺的除外”和第“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