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本人为天健城业主,未入住前就已在业主群了解到本单元全部电梯时不时发出噪音,今年3月满怀憧憬入住新房,没成想过了几天后电梯就开始发出低频共振噪音,无论白天还是晚上,只要电梯一运行变会产生噪音,众所周知低频共振噪音会导致人体细胞随之震动,导致心跳加快,产生心悸、甚至心脑血管疾病,影响休息、工作、儿童生长发育、胎儿生长,甚至可能导致胎儿生长停滞、发育畸形,此严重危害居民身体健康的安全隐患,物业及开发商置若未闻,消极对待业主诉求,且业主一再要求公开电梯维修记录及花销,但物业一律忽略此类要求。烦请领导解民之忧,再此郑重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 “本法所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及第八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或者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您的反映的电梯噪声属于社会生活噪声,不属于生态环境部门监管职责,建议向物业或公安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