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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天然气分输站项目环评文件类型判定
赵** 2024-05-11 02:04

尊敬的区生态厅领导:

现有一天然气管线配套阀室改扩建项目,将阀室改扩建为天然气分输站。原阀室占地面积为1031平方米,主要设置阀组区、机柜间、放空系统,接收上游来气输往下游。改扩建内容主要为:在阀室东南侧新增用地(3652平方米),用于扩建工艺设备区,新增2台过滤分离器(一用一备)、1座计量撬(共2路,一用一备)、2套调压系统(一用一备);用于扩建辅助生产区,新增1座撬装设备间、1座50kw发电机棚、1座橇装变电站(10/0.4kV  80kVA);在阀室阀组区DN200预留阀门拆除法兰盖后接气通过过滤、计量、调压设施后为分输用户供气。

本扩建项目不涉及站外天然气管道工程,不涉及储气罐建设工程,不涉及环境敏感区,项目主要功能是为接收上游高压天然气,经调压后直接为下游分输用户供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中“147.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不含城市天然气管线)”,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的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但未对天然气分输站作规定,本项目是否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进行管理,如需按照该目录进行管理,则天然气分输站项目环评文件类型如何判定?

恳请区生态厅领导给予指导。

回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05-14 00:58
已办结

咨询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我厅答复如下:项目涉及新增用地,建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147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不含城市天然气管线;不含城镇燃气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道)”—“其他”类别管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本次仅根据描述内容进行答复,最终的环评类别应以向审批部门提交的环评文件内容判定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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