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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关于咨询海洋倾倒区容量问题
王** 2024-06-14 03:04

钦州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疏浚工程疏浚物临时性海洋倾倒区A区属于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20年全国可继续使用倾倒区和暂停使用倾倒区名录的公告中的可继续使用倾倒区。咨询一下现在钦州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疏浚工程疏浚物临时性海洋倾倒区A区的剩余容量。

回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06-17 02:37
已办结

咨询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我厅答复如下:钦州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疏浚工程疏浚物临时性海洋倾倒区A区由生态环境部列入全国可继续使用倾倒区名录,公告中并未公布年倾倒容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全国倾倒区的跟踪监测和容量评估由生态环境部负责组织开展。截至目前,我区没有收到钦州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疏浚工程疏浚物临时性海洋倾倒区A区的调整、暂停使用和封闭情况的公告。对于该倾倒区2024年度剩余容量问题建议咨询生态环境部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020-85116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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