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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生物质燃料
黄** 2024-09-05 03:04

尊敬的领导:

您好!

  1. 生物质燃料是否属于高污染燃料?

  2. 使用生物质燃料的供热设施是否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回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09-06 09:54
已办结

咨询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我厅答复如下

1)根据《关于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72号)规定,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属于第Ⅲ类(严格)管控的禁燃区内禁止燃用的燃料。

2)使用生物质燃料的供热设施环评类别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91 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的“使用其他高污染燃料”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本次仅根据描述内容进行答复,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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