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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关于碳纤维生产环评类别的咨询
黄* 2025-01-02 00:50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尊敬的领导,你好!有个项目,以竹子、桑根和源竹草为原料,生产碳纤维板。生产工艺如下:原料+氢氧化钠生产木质纤维浆→抄造形成薄纸页→涂上胶粘剂→氮气气氛中炭化→ 木质碳纤维片→卷曲成型→在外层涂抹胶粘剂→ 氮气气氛中炭化→空心碳纤维杆→涂抹胶粘剂并捆绑成型→ 氮气气氛中炭化→木质碳纤维板。

请问如果按照以上全流程生产,是编制报告书还是报告表呢?如果外购木质纤维浆生产,是编制报告书还是报告表呢?

以上征询特呈,恳请贵厅给予答复为盼!


回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01-06 07:47
已办结

咨询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我厅答复如下(一)根据项目工艺流程,环评类别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中“十九、造纸和纸制品业22”中“纸浆制造221*;造纸222*(含废纸造纸)”的“全部(手工纸、加工纸制造除外)”管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如项目外购木质纤维浆,不涉及纸浆制造,环评类别可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中“十七、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0”中“34人造板制造202”管理,年产2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本次仅根据描述内容进行答复,最终的环评类别应以向审批部门提交的环评文件内容判定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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