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防洪除涝工程类别环评表项目,位于风景名胜区范围内。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类别“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处为空。请问,该防洪除涝工程类别环评表项目若涉及环境敏感区,是否需要编制生态专项评价报告?
咨询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我厅答复如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水利类建设项目如涉及环境敏感区(不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应设置生态专项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