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或更早开始,航二路与航云路口、航星路口晚上有摊贩开始摆摊夜宵摊,本着方便居民、互利互惠的关系大家一开始也能接受,后来航四路附近设立了集中夜宵市场,但是摊贩并不买账,依旧集中在此路口及其他路口进行摆摊,从一开始的数家摊贩发展到现在的数十家。扰民问题日趋发展巨大,而且附近周边都是居民住宅,毗邻着广西壮族自治区核地质大队三〇五柳州第二基地、新翔小区、航星花园、宏城绿都等小区,特别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核地质大队三〇五柳州第二基地绝大部分都是家属及退休职工,相当一部分居民年龄在60-80岁,晚上需要休息和安静。
根据GB 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4.声环境功能区分类、5.1各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表1规定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第八十一条、《柳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柳州市人民政府5号令)第二十九条、《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发〔2024〕20号)等法规、文件中相关要求对摊贩扰民问题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夜宵摊紧邻着住宅,最近距离离广西壮族自治区核地质大队三〇五柳州第二基地2、4、6栋仅有10-20米,而且没有沿街建筑作为阻拦,夜宵摊产生的废气、油污、异味、垃圾还有晚上产生的大声谈论、烹煮、猜码等噪音让居民苦不堪言,因为周边居民大多是老年人,所以摊贩基本肆无忌惮的营业、增加,导致晚上洗好的衣服第二天都是夜宵摊带出的烧烤、螺蛳粉的味道,特别是附近的烧烤摊直接使用炭火作为燃料,非无烟烧烤,肉眼可见的烧烤油烟直接通过风机吹上高处,在低压、无风、弱对流天气时整条街都是烧烤油烟、油雾,附近绿化树的存在更是让难以扩散的油雾情况加剧,附近小区的窗户玻璃和外墙都受到影响,每天摊贩留下的营业垃圾也给市政清洁带来巨大的压力。
因夜宵摊聚集造成车辆违规违法停放,堆集在路口,造成行驶车辆路线、视线受阻,从航云路出来的车辆需要更大的转弯半径。
至于夜宵摊是否依法依规办理小摊贩证及食品安全相关证件更是不得而知。
我与朋友已经多次向市相关部门及柳州市12345热线反应情况,但是据相关单位回复因人手紧张、执法力量欠缺导致一直无法解决相关扰民问题,而对航四路设立的夜宵集中点摊贩不进驻摆摊也没有很好的解决方式。即使现在劝离了摊贩,不到十分钟摊贩又从其他道路绕路回来了,就算派驻了相关工作人员值守,也只是值守时能安静一会,值守工作人员离开了摊贩立马回来,这种你追我逃的形式无法彻底解决问题,扰民问题依旧。
现恳请区厅相关职能部门督促市、区各职能机关重视该问题,重视民生、发挥统筹协调和指导作用,督促、指导解决相关问题。如果不是长久以来的扰民,居民们会多次投诉吗?我们也希望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解决扰民问题,改善民生,改善周边区域环境质量。
现就摊贩扰民问题提出几个诉求和建议:
1、对于附近路口的摊贩,通过一普法二劝离三处罚等方式,增大经营压力,通过行政手段让摊贩进驻附近的夜宵市场;
2、控制摊贩类型,对于烧烤、煎炸等类型的产生重污染的摊贩进行警告劝离,不听劝阻的可以采取没收相关工具、设施等行政处罚等措施迫使摊贩改变经营方式;
3、相关职能机关增加巡查力度,增设相关路口路段监控摄像头,或者可以通过微信等方式及时与附近居民沟通,获取相关摊贩是否扰民情况,严抓严打扰民问题;
4、加大相关政策优惠,对于入驻集中市场且正常运行的摊贩可以予以优惠或奖励;
5、严查严抓严打无证非法经营,对于夜宵摊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对于抽检情况公布在夜市宣传栏处。
6、相关职能机关对于治标不治本的情况能调整、加强执法手段和力度。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原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问题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您反映的问题属于社会生活噪声,建议向公安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