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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关于建设项目类别及环评类别的咨询
金** 2025-03-10 03:15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公司拟建日处理量50吨以下的餐厨废油项目,采用“加热+三相分离+蒸馏除杂、脱酸”等物理预处理工艺(未添加化学药剂),生产的油脂半成品外售至工业油品深加工企业。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环境卫生管理业》(HJ 1106-2020),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硫化氢、氨等恶臭气体,及餐厨废弃物上清液、油水分离废水等。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本项目可能涉及两个类别,分别为:① “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42 中 85、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422 废油加工处理”,需要编制环境影响书;②“四十八、公共设施管理业 106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生活垃圾发电除外)其他处置方式日处理能力 50 吨及以下的”,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表。具体参照哪个类别?环评类别是什么?请贵单位予以指导、答复,谢谢。

回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03-14 01:14
已办结

咨询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咨询的问题我厅答复如下: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常见问题解答第(五十五)条,餐厨垃圾中的废油脂回收再生加工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1;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421和421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相关规定,确定环评分类。
本次仅根据描述内容进行答复,最终的环评类别应以向审批部门提交的环评文件内容判定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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