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在原有厂区的空地建设3条环保型高质量氧化锌煅烧生产线,利用现有5000t/a氧化锌生产线的产品(等级氧化锌)为原料和外购部分氧化锌产品(符合《锌冶炼用氧化锌富集物》(YS/T 1343-2019))进一步煅烧(燃料为重油),通过煅烧提高氧化锌纯度(使其达到95%以上),本项目的生产工艺为:原料(等级氧化锌)通过回转窑煅烧,得到高纯度氧化锌,技术改造后年产45000吨高纯氧化锌,本项目属于“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内“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不产生废水或挥发性有机物的除外)”,是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还是报告书。
咨询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咨询的问题我厅答复如下:项目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二十三、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中“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农药制造263;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264;合成材料制造265;专用化学产品制造266;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267”的“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不产生废水或挥发性有机物的除外)”类别管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本次仅根据描述内容进行答复,最终的环评类别应以向审批部门提交的环评文件内容判定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