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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竹纤维环评分类问题
谢** 2025-04-24 02:16

尊敬的领导您好:

企业从事竹纤维原料生产,并配备一台4t/h的生物质锅炉,生产工艺为竹片清洗-浸泡-蒸煮-低温碱煮(去除木质素)-烘干-成品,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进园区污水处理厂,该企业是否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二十五、化学纤维制造业  50、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281;合成纤维制造282”或“51 生物基材料制造283”中报告书的类别呢?如不属于应该属于哪一类行业呢?企业是该编制报告表还是报告书呢?


回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04-27 08:24
已办结

咨询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我厅答复如下:项目涉及制浆工艺,环评类别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第“十九、造纸和纸制品业”中“纸浆制造221*;造纸222*(含废纸造纸)”的“全部(手工纸、加工纸制造除外)”管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本次仅根据描述内容进行答复,最终的环评类别应以向审批部门提交的环评文件内容判定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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