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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浦北金康风电项目违规征地及存在噪音污染、光影闪烁影响周边村民居住环境问题的联名抗议书
陆** 2025-05-06 13:45

关于浦北金康风电项目违规征地及存在噪音污染、光影闪烁影响周边村民居住环境问题的联名抗议书

致浦北县人民政府/环保局/自然资源局:  

我们是钦州浦北县六寮村村民代表,现就华能公司在我们村附近实施的金康风电项目存在违规征地及噪音污染、光影闪烁影响周边村民居住环境问题提出严正抗议,恳请政府予以重视并督促整改。  

一、项目违规事实  

1. 违规征地:金康风电项目在规划建设风机(J48/J49/J15)涉及征地(屋角头、高峰顶、紫排麓等)没有与村民充分沟通协商情况下,通过土地确权方式诱导村民签字或代签 。

 

2. 违规用地:该项目在规划建设风机(J49/J15)用地涉及经济林地、红椎树林地,红椎树林地受国家保护,属于国家二级保护植物,1987年浦北红椎林被广西林业部门列为重点保护林,所产红椎对生态环境特别敏感,至今还不能实现人工栽培,红椎菌作为地方特产,是村民重要经济收入,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没有得到充分重视。

 

3. 项目建设影响村民饮用水源:该项目在规划建设风机(J49/J48/J16/J15)涉及用地属于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功能区,属于优先保护单元,涉及饮用水源保护林,风机(J49/J48/J15)用地线路处于村民饮用水源集雨范围内,直接影响大石垌、大茅肚村、大马塘村、新安村、中间垌村、石球麓村、白坟面村饮用水问题。相关部门有责任核实工程与环境保护目标(特别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相对位置关系、调查并落实保护村民饮用水水源。

 

4. 项目噪音存在影响村民居住环境问题:项目规划在紫排麓顶的风机(J49)距村民住宅区仅475米,在高峰顶的风机(J15)距村民住宅区485米,低于噪声限值要求(1类区域)居民区500米以上安全距离。

根据本地标准建设的风电项目已发生噪音严重影响居民居住环境案例,如“久隆镇那河村风机噪声扰民事件”,各级相关部门应加强项目审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加大农村环境监管力度,执行涉农项目环境保护优先政策,对以上拟建风电项目(J49/J48/J15/J16)立即终止建设,避免造成不可逆的影响。

 

根据生态环境部2024年发布的《关于加强陆域风电、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新建风电项目的风机与居民区、企事业单位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700米,代表国家在风电建设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最新政策导向和要求,对此《通知》前瞻性和权威性及政策趋势,我们强烈要求加强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视程度。

 

5. 该项目在规划建设风机(J49/J48/J16/J15)存在光影闪烁影响周边村民居住环境问题,根据现有政策,任何项目建设绝对不允许以破坏居民居住环境为代价。

 

6. 《浦北金康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在有关生态环境影响方面的评估缺少严谨性,内容编辑存在避重就轻现象。没有对附近村民居住环境、饮水水源、红椎菌生态影响进行充分考量,相关部门有责任加强监督审核,重视对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防止生态破坏和生物多样性减少,以确保对环境状况的有效监管。详细情况说明附件一。

 

7.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存在不合法或不合规问题,详细问题说明附件二。

 

8. 政策、法律、法规要求:国家政策在支持风电发展的同时,通过严格的环评、噪声控制标准和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居民权益,项目建设前需完成环境影响评价,评估噪声、电磁辐射等对居民和生态的影响,并通过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根据相关法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举报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行为。鼓励环境保护志愿者以及社会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参与生态环境科普教育和实践,监督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二、村民核心诉求:

1. 立即停止J49/J15/J48/J16风机规划建设。

2. 依法公示土地征收文件。  

3. 依法公示土地权属证明 。

4. 依法提供该风电项各阶段所需手续文件。

5. 充分调查村民意愿,保护村民居住环境的合法权益。  

 

我们已于2025年4月30日向浦北浦北县人民政府/环保局提交以上资料,但是项目方在没有出示相关手续、村民阻止情况下然后违法施工,希望相关部门加强监督,并追究相关主体责任。

 

附件一:广西钦州市浦北县福旺镇六寮村委红椎菌生产地建设风电场分析评估报告

 

附件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存在不合规问题

 

附件三:关于浦北金康风电项目违规征地及存在噪音污染、光影闪烁影响周边村民居住环境问题的联名抗议书村民签名及手印(共5页)

 

  

联系人:陆福伟           电话:15322963298  

联系人:赖居海           电话:13807770309

联系人:刘国庆           电话:13824355505

联系人:苏泽谊           电话:13097977621

 

日期:2025年4月30日  

 


回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05-07 01:45
已办结

  投诉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反映的情况,我厅收悉,将责成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前往调查处理,请耐心等待相关部门办理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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