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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关于邻居烧艾排放气体影响正常生活的投诉
吴** 2025-06-06 13:41

邻居家经常燃烧艾草,直接排放到我家门窗,使得我们通风环境受到影响,在网上搜到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关于咨询艾灸馆气味污染的执法监管和排放标准的回复》(2019-09-1)里面定义艾草燃烧释放的其他属于恶臭污染物。原文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的定义为“一切刺激嗅觉器官引起人们不愉快及损坏生活环境的气体物质”,因此艾灸馆艾草气味污染物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适用范围。” 因为部长信箱已经没有了之前的记录,想重新确认艾草燃烧气体是否属于需要管理控制的气体。关于这点请回复,因为邻居一直排放艾草以及许多药物的刺激性气味十分影响住宅通风,刺激感很强令人十分不适。对于这种行为,我已经报警,但是警察的劝阻并没有一点改善的意思。对于这种影响生活的空气环境污染,应该如何解决?

回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06-12 02:11
已办结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我厅答复如下:

根据《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定义为“一切刺激嗅觉器官引起不愉快及损坏生活环境的气体物质”,因此燃烧艾草排放的气体物质属于恶臭污染物。由于GB1455493标准适用于全国所有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单位及垃圾堆放场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个体住户烧艾排放气体物质不执行此标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领域信访问题法定途径清单(2023版)》,您反映的问题不属于生态环境部门职责,建议向当地城市管理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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