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厅领导:
某拟建设的铸造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但不位于工业园区,属于独立选址项目。对于铸造类项目,目前能查询到的选址条件为《铸造企业规范条件》(T/CFA 0310021—2023)中的:4.1 企业的布局及厂址的确定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以及各地方装备制造业和铸造行业的总体规划要求及4.2 企业生产场所应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并符合土地使用性质。
现向贵厅咨询该类独立选址的铸造项目是否必须位于工业园区,或选址方面需满足哪些条件或由相关部门出具选址意见即可满足审批要求?
咨询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我厅答复如下: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领域信访问题法定途径清单(2023版)》,您咨询的项目选址问题不属于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职责,建议向经济主管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