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某公司锂电池及电池材料中试生产项目,主要建设扣式锂离子电池和锂离子电池电解液中试生产线,年生产约1000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年产约900万粒扣式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电解液生产工艺为:2种以上有机溶剂(PC碳酸丙烯酯、EC碳酸乙烯酯、DEM二乙氧基甲烷、DEC碳酸二乙酯等)按比例混合,然后加入1种无机盐(六氟磷酸锂、四氟硼酸锂、高氯酸锂)混合,经过滤器过滤后即可生产得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扣式锂离子电池生产工艺为外购的正负极片进行切片→卷绕→入壳→点焊→注液→封口→老化→包装。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部分用于本项目扣式锂离子电池,部分外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1.锂离子电池电解液环评类别按“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9”中“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398”中“电子化工材料制造”编制报告书,还是按“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化工材料制造除外)”编制报告表?2.扣式锂离子电池环评类别按“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8”中“电池制造384”中“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编制报告书,还是按“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编制报告表?3.该公司锂电池及电池材料中试生产项目最终环评类别是?
咨询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我厅答复如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以下称《名录》)第四条“建设内容涉及本名录中两个及以上项目类别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照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项目环评类别应按照《名录》中“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9”中“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398”中“电子化工材料制造”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本次仅根据描述内容进行答复,最终的环评类别应以向审批部门提交的环评文件内容判定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