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收到0条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我厅组织起草了《广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请于2019年8月10日前反馈意见。
联系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
电话:0771-5714353
电子邮箱:gxnchj@163.com
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邮编:530028)
附件: 1.广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规定(征求意见稿)
2. 《广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规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19年7月11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广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广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规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
征集结果:(2021年09月09日 07:53:55)
征集意见时间:2019年7月11日至2019年8月10日
征集状态:已结束
结果反馈:在征集意见时间范围内,未收到相关有效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