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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广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集时间:2019-07-11 02:322019-08-10 15:59  征集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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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收到0条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我厅组织起草了《广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请于2019年8月10日前反馈意见。

  联系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

  电话:0771-5714353

  电子邮箱:gxnchj@163.com

  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邮编:530028)

  附件: 1.广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规定(征求意见稿)

         2. 《广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规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19年7月11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广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广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规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

征集结果:(2021年09月09日 07:53:55)

       征集意见时间:2019年7月11日至2019年8月10日
  征集状态:已结束
  结果反馈:在征集意见时间范围内,未收到相关有效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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