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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落实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提升的工作措施》意见的公告

征集时间:2020-02-12 01:102020-03-15 15:59  征集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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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环固体〔2019〕92号)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我区实际,我厅组织起草了《广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请于20203月15日前反馈意见。 

联系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 

电话:0771-5355010 

电子邮箱:gxgtc2019@163.com 

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邮编:530028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落实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提升的工作措施

   2.编制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年2月12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广西生态环境厅落实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提升的工作措施.doc

附件2-编制说明(1).doc

征集结果:(2020年03月31日 07:53:55)

征集意见时间:2020年2月12日至2020年3月15日
  征集状态:已结束
  结果反馈:在征集意见时间范围内,未收到相关有效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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