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广西左右江流域革命老区(百色、崇左、南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项目验收管理,确保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奖补资金投资效益,根据国家、自治区级工程项目验收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厅制定了《广西左右江流域革命老区(百色、崇左、南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2019年3月初,我厅将《指导意见》发函至南宁市、百色市、崇左市人民政府和6个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31条。我厅逐条进行了研究,修改完善《指导意见》,其中采纳意见20条,部分采纳9条,不采纳2条。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请于2020年4月19日前反馈意见。
联系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
电话:0771-5305502
电子邮箱:zrc65@163.com
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邮编:530028)
附件:1.广西左右江流域革命老区(百色、崇左、南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指导意见(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2.广西左右江流域革命老区(百色、崇左、南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3.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年3月20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广西左右江流域革命老区(百色、崇左、南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指导意见(第二次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广西左右江流域革命老区(百色、崇左、南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竣工起草说明.doc
征集结果:(2020年04月22日 07:53:55)
征集意见时间: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4月19日
征集状态:已结束
结果反馈:在征集意见时间范围内,未收到相关有效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