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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规范广西左右江流域革命老区(百色、崇左、南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以下简称试点工程)项目后期管护工作,巩固生态保护修复成果并持续发挥作用,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南(实行)》(自然资办发〔2020〕3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厅起草了《广西左右江流域革命老区(百色、崇左、南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后期管护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请于2020年10月10日前反馈我厅。
联系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
电话:0771-5305502;
电子邮箱:zrc65@163.com;
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邮编:530028)
附件:《广西左右江流域革命老区(百色、崇左、南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后期管护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
2020年9月10日
附件下载
广西左右江流域革命老区(百色、崇左、南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后期管护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征集结果:(2020年10月28日 07:53:54)
征集意见时间:2020年9月10日至2020年10月10日
征集状态:已结束
结果反馈:在征集意见时间范围内,未收到相关有效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