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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生态环境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厅牵头组织编制完成了广西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简称“三线一单”)成果,并通过自治区“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协调小组审议和生态环境部组织的技术审核,于2020年12月7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桂政发〔2020〕39号)。根据《分区管控意见》“适时、分批、分级发布‘三线一单’成果”的指导和要求,衔接相关部门最新成果数据,调整更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于2021年3月完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自治区清单、四大片区清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征求意见稿)。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第十二条“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规定,现在本厅门户网站公开30日(2021年3月10-4月10日),征求意见建议。如有意见,请在2021年4月1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厅,修改意见电子文档直接发送至邮箱hpc@sthjt.gxzf.gov.cn。
联系人及电话: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评处李亮光,0771-5317761、2849817(传真)。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征求意见稿)》
2.《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3.《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征求意见稿)》《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年3月10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自治区级、四大片区).pdf
附件3 《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征求意见稿)》《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
征集结果:(2021年04月28日 09:30:16)
征集意见时间: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4月10日
征集状态:已结束
结果反馈:在征集意见时间范围内,未收到相关有效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