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收到0条意见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 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21〕1号)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研究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建议,请在2021年12月22日前通过邮箱或以在线提交形式反馈意见,邮箱:gxsupervise@163.com,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邮件标题请注明“广西壮族自治区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建议”字样。
联系电话:0771—5324465。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 广西壮族自治区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编制说明
3. 广西壮族自治区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4. 广西壮族自治区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年11月22日
附件下载
附件1-4 广西壮族自治区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等材料.rar
征集结果:(2021年12月31日 00:41:23)
本次意见征集,共收到6条公众反馈意见,意见采纳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单位/个人 | 意见 | 采纳结果 |
1 | 设备使用年限(13597237958) | 规定设备使用年限,因为设备使用久了故障率高,测量精度不高,问题多多 | 不采纳。 故障次数与设备质量及维护质量密切相关,《办法》第九条,对设备故障期间的运行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
2 |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 1.第二十三条(八),建议针对性区分故障类型。理由:比如对重大部件故障频繁出现故障影响数据监测可定义3次阀值作为考核;但如污水进水口、造纸、纺织行业排水经常堵塞采水头导致报缺水样故障,此类客观因素则不适合3次故障阀值考核。 2.第三章 运行管理 第九条(三),“手工监测数据”是否要求CMA资质第三方,建议明确要求。理由:方便现场工作的有依据开展。 3.由于设备老化等客观因素存在影响设备运行稳定性及测试数据可靠性,建议对设备使用年限进行约定,到达年限后需更换(建议不超8年)。理由:保障现场测试数据可靠,企业更换设备年限有规范可依。 4.建议明确新规范颁布时间后节点安装的新设备需满足新规范所要求的功能。理由:规范新安装设备,便于后期整体的管理。 | 不采纳。 1.采样探头堵塞通过加强日常运维即可有效避免。 2.手工监测方式可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有能力的企业可邀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监测报告,有实验室的企业也可自行监测,达到自动监测数据准确、有效的目的即可,不做强制要求,避免增加企业经济负担。 3. 故障次数与设备质量及维护质量密切相关,《办法》第九条,对设备故障期间的运行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4.《办法》第八条已明确提出相关要求。 |
3 | 广西桂林高新杰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无意见 | —— |
4 | 广西华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无意见 | —— |
5 | 广西思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6 | 广西星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无意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