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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和《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2021〕419号)要求,我厅组织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章程(征求意见稿)》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危险废物鉴别异议评估规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4月22日前通过邮箱或以在线提交形式反馈意见。
联系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电话:0771-5714146
电子邮箱:gxgtc2019@163.com
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邮编:530028)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章程(征求意见稿)》
2.《广西壮族自治区危险废物鉴别异议评估规程(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年3月23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 章程(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危险废物鉴别异议评估规程(征求意见稿).doc
征集结果:(2022年04月26日 09:42:56)
在征集意见时间范围内,未收到相关有效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