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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广西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桂政办函〔2021〕25号)和《广西危险废物闭环管理体系建设方案》(桂环发〔2022〕39号),依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2〕66号)相关要求,健全完善我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体系,加快推进广西危险废物“收运一张网”建设,有效打通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最后一公里”,切实解决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难、处置难、监管难问题,确保危险废物及时、规范收集处置,防控环境风险,结合广西实际,我厅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6月15日前通过邮箱或以在线提交形式反馈意见。
联系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处
电话:0771-5355010
电子邮箱:gxgtc2019@163.com。
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邮编:530028)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2.广西壮族自治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5月16日
附件下载
广西壮族自治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
征集结果:(2023年06月16日 01:20:41)
在征集意见时间范围内,未收到相关有效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