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广西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74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广西实际,我厅组织编制了《广西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章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7月13日前通过邮箱或以在线提交形式反馈意见。
联系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电话:0771-5355010
电子邮箱:gxgtc2019@163.com
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邮编:530028)
附件:1.广西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章程(征求意见稿)
2.广西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章程(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6月14日
附件下载
附件2:《广西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章程(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征集结果:(2023年07月14日 00:37:25)
在征集意见时间范围内,未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