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等14部委《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增补版)〉(简本)的通知》(环固体〔2018〕167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起草了《广西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增补版)〉(简本)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通过邮件、来信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3日。
二、联系方式:
(一)电话:0771-5355010,电子邮件:gxgtc2019@163.com;
(二)通讯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6号,邮编:530028)。
附件:1.广西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增补版)(简本)》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2.编制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19年12月30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