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收到2条意见
根据生态环境部等14个部门印发的《〈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2024年增补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起草了广西落实《〈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2024年增补版)》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通过邮件、来信和在线提交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9月18日。
二、联系方式:
(一)电话:0771-5355010,电子邮件:gxgtc2019@163.com;
(二)通讯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6号,邮编:530028)。
附件:1.广西落实《〈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2024年增补版)》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2.广西落实《〈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2024年增补版)》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8月20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广西落实《〈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2024年增补版)》工作方案.wps
附件2:广西落实《〈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2024年增补版)》工作方案编制说明.wps
征集结果:(2024年09月19日 02:54:21)
广西落实《〈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2024年增补版)》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表
序号 | 单位 | 意见或建议 | 采纳情况 | 理由 |
1 | 社会公众意见 | 乡镇夜间弥漫养殖场散发的恶臭,十分刺鼻影响乡镇居民生活,而且无人管理当地养殖户也管理不到位,无法理解有关部门的作为,能提供给养殖场合理的开办在乡镇居住人多的乡村开放养殖场,以及该养殖场长期存在排放超国家标准的有害气体而没有相关部门的人对当地养殖户进行相关事件的处罚通知以及整改措施,还有相关部门没有有效的对当场养殖户进行有效的监督。 | 不采纳 | 该反馈意见与本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无关 |
2 | 社会公众意见 | 是否需要明确广西落实《〈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2024年增补版)》工作方案的实施时间? | 不采纳 | 根据生态环境部等14个部门印发的《〈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2024年增补版)》,实施时间根据国家要求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