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于2022年9月29日(星期四)16:00,在广西新闻发布厅举行“奋进新征程·广西生态环境保护这十年”新闻发布会,邀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陈亮,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陈志军主持。
“奋进新征程·广西生态环境保护这十年”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2年9月29日(星期四)16:00
地点:南宁市民族大道112号广西新闻发布厅
出席人员:
陈 亮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
主持人:
陈志军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16:00
陈志军:
女士们、先生们:
下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举办的“喜迎党的二十大 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系列新闻发布会,本场发布会的主题是“奋进新征程•广西生态环境保护这十年”。
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切实当好保护广西山山水水的“二郎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陈亮先生,请他为大家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发生的巨大变化,以及在新征程接续奋斗的生动实践,并回答记者朋友关心的问题。首先请陈亮先生作介绍。
16:02
陈 亮: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和媒体朋友们见面,借此机会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广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下面我向大家介绍广西生态环境保护这十年的工作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主体责任,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切实当好保护广西山山水水的“二郎神”,为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提供生态环境保障。
这十年,我们尽责担当,生态文明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的殷切嘱托,从“国之大者”的政治高度,树立起生态文明建设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系统谋划、组织领导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扎实推动广西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在推动绿色发展上迈出新步伐的目标任务和战略举措,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三次全会通过《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厚植生态环境优势推动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的决定》,进一步筑牢“绿色防线”,促进“绿色转型”,创造“绿色价值”。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并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生态、大环保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总书记对广西的重要指示要求一步步、一项项落地落细落实,八桂大地生态更美、产业更优、百姓更富,山清水秀生态美的金字招牌更闪亮。
这十年,我们全力攻坚克难,人民群众的良好环境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我们全力保护好广西的蓝天、碧水、净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并保持全国前列。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连续4年实现全面达标,地表水水质优良率连续5年均在96%以上,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连续10年保持为优并稳居全国前三。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总体稳定,核与辐射安全风险可控。污染防治攻坚战连续2年国家考核优秀,国家下达的年度约束性指标任务连续4年全面完成。2020年和 2021年全区生态质量指数位居全国前列,生态系统功能持续巩固提升,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渐成常态,清水绿岸、鱼翔浅底景象遍布全区,八桂大地生态环境颜值更高。
这十年,我们持续深化改革,环境治理能力不断增强。成立自治区、市、县三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立自治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纵深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正在推进湾长制。基本完成生态环境机构管理体制调整和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排污许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重要制度措施相继落地见效。制修订广西环境保护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出台地方生态环境标准22项,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和海域、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等政策140多项,“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意见等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措施22项,涵盖空气、水、土壤、海洋、辐射、声、生态等要素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初步建成,生态环境保护机制体制更完善。
这十年,我们扎实推进经济发展绿色低碳转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人心。出台实施深入推动生态环保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生态环境保障助力经济稳中求进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全力打好“稳生态促转型攻坚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主动服务平陆运河等重大战略项目和“双百双新”等项目落地。绿色环保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在环保制造、污水处理等方面涌现一批骨干企业和环保专业人才,2021年环保服务业营业收入369.4亿元,已成为极具潜力的产业增长点。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强生态,严格“两高”项目准入条件,不断推进工业生产方式、现代农业绿色发展,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推进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建设,高质量发展成色更足。
这十年,我们持续筑牢南方重要生态屏障,人与自然更加和谐。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海湿地系统治理和修复,实施重点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北海市冯家江滨海国家湿地公园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入选中国特色生态修复典型案例。强化重点海湾系统治理、红树林等滨海湿地系统保护修复。持续开展“绿盾”及自然保护地大检查等行动,深入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广西渠楠白头叶猴社区保护地治理建设促进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案例入选“生物多样性100+全球典型案例”。成功创建13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4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绿色发展广西样板不断涌现。生态文明宣传有声有色,深挖各级蕴含着鲜明时代特色和丰富时代内涵的典型经验、先进人物、典型案例,创建72个广西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实践基地。
这十年,我们全面加强环境监管,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能力切实增强。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群众信访问题。不断提升现代化环境监管能力水平,创新专业查污、专项控污、帮企减污、督政治污、依法惩污、公众评污的“六步工作法”,完善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18项制度,常态化开展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试点开展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对恶意环境违法问题保持“零容忍”从严执法高压态势,出动执法人员54.65万人次,立案处罚案件1.39万件,8起查处的案件被生态环境部评为典型案例。
这十年,我们着力推动深化中国—东盟生态环境领域交流与合作,建设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成功举办了11届中国—东盟环境合作论坛、7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国际环保展,打造成为中国—东盟各国之间开展环境政策高层对话的平台,探讨生态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权威渠道,广泛开展了政策对话、主旨分享、专题交流、项目签约、展览展示和技术洽谈等活动。积极参加大湄公河次区域(GMS)三期核心环境项目,参与澜沧江—湄公河水环境技术合作,开展澜湄水环境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开展气候智能型中越生物多样性跨境景观管理试点示范项目建设。
回顾这十年,我们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广西正在迈向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之路,我们以实际行动交出了一份人民满意的生态环境保护答卷。迈向新征程,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围绕自治区党委建设壮美广西“1+1+4+3+N”目标任务蓝图,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扛起保护广西山山水水的政治责任,推动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下面,我愿意就“奋进新征程•广西生态环境保护这十年”新闻发布会有关问题回答大家提问。谢谢!
16:12
陈志军:
感谢陈亮先生的介绍。下面进入答记者问环节,欢迎记者朋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机构。有问题的请举手。
16:13
中国环境报记者: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生态环境保护在干部队伍建设、监管能力建设、法治建设和资金投入方面取得哪些成效?
陈亮: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着力加强生态环境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撑。
一、生态环境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持续加强。重点实施“优秀年轻干部培养计划”“环保铁军专业化能力提升计划”等项目,充实参公单位干部队伍104名,机关专业型干部占比由65.4%提高到85.3%,驻市监测中心空编率从18.4%降到3.7%。推动优秀干部资源向各级倾斜,实现机关干部“下沉”“上行”和“互通”轮岗交流。轮岗交流后,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干部占比提高23.8个百分点,专业背景干部占比提高15.2个百分点,领导班子平均年龄比2019年降低2岁,实现了知识、履历、年龄结构的优化和“两升一降”。
二、生态环境保护投资逐步扩大。2013—2022年广西获中央财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95.76亿元,自治区财政投入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53.96亿元。区内共有绿色金融服务中心、绿色支行等各类绿色金融机构63家,广西首单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广西首单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等相继成功发行,2021年末全区绿色贷款同比增长30.2%,绿色金融债发行突破百亿大关,充分发挥绿色税收体系在鼓励资源集约利用、治污排污和绿色消费上的重要作用。
三、生态环境法规标准体系不断完善。修订完善广西环境保护条例,出台涵盖大气、水、土壤、固废等污染防治领域,以及漓江流域、饮用水水源等重要生态系统和要素的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出台地方生态环境标准22项(排放类2项,管理规范类20项),包含水生态环境保护、土壤修复、监测规范和危险废物处置等多个方面。2022年,广西地方生态环境标准项目计划通过12项。
四、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固体废物处置能力不断提升。全区建成56个国控和107个区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置115个国控地表水环境监测断面,建成52个国控和187个区控水质自动监测站;设置40个国控和18个区控海洋环境监测点位,建成16个海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设置1416个国控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和29个国控地下水监测点位。2012—2021年,全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从56.26万吨/年增长到核准经营规模总计591万吨/年;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从60吨/日增长到170吨/日,应急处置能力达到584吨/日并实现14个市全覆盖。
五、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巩固提升。完成环保垂直管理改革和综合执法改革,市县两级执法队伍分别增员264人和187人,增幅分别达46.0%和41.9%。建成覆盖省市县三级的移动执法系统,打造“一系统、七板块、三场地”的执法一体化平台,推广排污许可与环评“一码通”,实现“部门扫码可监管、企业扫码可自查、公众扫码可举报”,常态化开展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全国首创企业自动监测设备社会化运维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以公平公正文明执法的鲜明导向和有效举措维护了公平竞争和宽松运营的市场秩序。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移动执法水平保持在全国第一梯队。
16:18
中国改革报记者:这些年来,我区自然生态环境逐年向好,珍稀濒危物种得到了有效保护,请问在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和监管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取得了什么样的成效?
陈亮: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础。广西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守好自然生态安全的边界,筑牢南方重要生态屏障。
一、生态质量处于全国第一梯队。2020年、2021年广西生态质量指数位居全国前列,生物多样性指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生态功能稳步提升,部分指标如城市建成区城市绿地率、绿地公园可达性、水土保持功能指数等方面改善程度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广西自然保护地223处,总面积225.36万公顷,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3个,数量居全国第六位。10年来,共出台20多项相关法规,约30项相关规章,为有效监管提供支撑。加强部门间联动,定期开展“绿盾”等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和遥感监测检查,核查疑似问题点位4000多个,完成整改3800多个,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约占广西国土面积20.74%。
三、生物多样性保护得到有效加强。制定出台多项政策法规,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遗传资源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生物遗传资源及其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管理办法》、全国首部灵长类栖息地保护条例《崇左市白头叶猴栖息地保护条例》等,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意见》,与越南签署《生物多样性保护合作谅解备忘录》,山口红树林和猫儿山两处自然保护区加入“国际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络,山口红树林和北仑河口两处自然保护区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
在就地保护方面,有效保护了广西90%以上陆地生态系统类型、90%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类、82%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种类、31%的红树林湿地。白头叶猴数量由300多只增加到目前1300多只,在我国曾一度认为消失的东黑冠长臂猿目前已有5个种群33只。北部湾海洋生态系统成为拥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白海豚、布氏鲸以及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中国鲎、江豚和文昌鱼等多种珍稀海洋生物的重要区域,2018年以来,在南海北部湾海域陆续发现40头布氏鲸个体。
在迁地保护方面,通过建立动植物园、物种种质基因库(圃)、禽畜保种场、保存库等多种形式,收集了5000多个植物种类,保存了6万余份作物遗传资源。
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成效显著。在崇左、百色、南宁开展左右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试点工程,试点区域森林覆盖率65.99%,修复矿山面积944公顷,耕地整治面积7101公顷,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面积5956公顷,蔗区耕地整治面积29480公顷,耕地提质改造面积5869公顷,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超过400平方千米。桂林漓江流域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成功入围全国“十四五”第二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竞争性选拔项目,获得中央专项资金20亿元,提高漓江流域生态功能,推动生态系统稳定健康发展,为全区社会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
16:27
中国商报记者:近年来,广西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显著,“广西蓝”“南宁蓝”等成为新常态,请问在蓝天保卫战方面,广西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陈亮:
关于美丽的“南宁蓝”,在座的各位都不陌生,一次次刷爆我们的朋友圈。如今的“南宁蓝”不再是夏季限定,而是四季常驻,夕阳下“南宁蓝”与“火烧云”交相辉映,美不胜收。“南宁蓝”只是广西空气质量的一个缩影,数据显示,广西以扬尘为污染类型的污染天数由2017年最高的98天减少到2021年的0天。2020年以来春节期间全面消除中度及以上污染天。今年1-8月广西臭氧平均浓度在全国排第4名,浓度同比下降5.0%。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以巩固提升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聚焦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强化区域大气污染协同治理,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转型,持续实现全区空气质量全面达标。
一、擘画蓝图,久久为功推进大气污染攻坚。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为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立法和机制保障。印发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广西“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广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五”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规划》等系列规划方案,科学谋划大气污染防治阶段工作,推进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调整,统筹点源、面源污染治理,“油、路、车”治理,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做好污染天气应对,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源头治理,点线面精准施策系统治理大气污染。搭建自治区大气污染动态解析与减排评估智慧管理系统和大气监测数据快速统计及分析平台,成立自治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中心,实现14个设区市未来7天AQI范围、细颗粒物浓度、臭氧浓度、首要污染物预报,近年来城市空气质量等级预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
根据广西大气污染季节性特征开展四季攻势,以烟花爆竹禁燃限放为重点的春季攻坚行动、以臭氧污染防治为重点的夏季专项行动、以秸秆禁烧和扬尘防控为重点的秋冬季综合治理行动,深入打好污染天气应对、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标志性战役。14个设区市划定秸秆禁烧区面积约5.3万平方公里,累计建设914个秸秆禁烧视频监控点。2017年火电、水泥企业全部完成脱硫、脱硝设施升级改造,2020年完成统调燃煤电厂21台机组1112万千瓦超低排放改造。2014年以来拆除各类企业烟囱千余根,淘汰或清洁能源改造锅炉2400多台,累计整治“散乱污”企业5000余家。
三、减污增效,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十三五”累计淘汰落后产能炼钢42万吨、铁合金11.55万吨、水泥90万吨、平板玻璃180万重量箱、造纸7.01万吨、砖瓦12.07亿块。2020年全区非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比重分别达到58.7%、54.5%、20.6%。“十二五”及“十三五”累计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60余万辆,目前全区新能源汽车累计保有量突破36万辆。“十三五”累计减排二氧化硫4.8万吨、氮氧化物4.9万吨,分别较2015年下降13.7%和13.1%,2021年已完成“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减排任务的28%,通过污染减排腾出更多环境容量助力经济社会绿色可持续发展。
16:34
科技日报记者: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在强化近岸海域污染治理方面有哪些重要举措?
陈亮: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坚持陆海统筹、河海兼顾、以海定陆、精准施策、重点突破、系统治理,强化从源头至末端的全链条治理并取得成效。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连续10年为“优”,持续稳居全国前三名。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系统谋划。出台《广西近岸海域“十三五”污染防治规划》,系统部署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海洋污染治理工作。每年印发实施《广西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年度计划》,分解落实重点任务,突出阶段性工作重点与工作目标。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坚持“陆海统筹、河海兼顾”的原则,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大力促进广西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美丽海湾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强区建设。
二是加强入海河流污染治理。深入开展重点入海河流综合整治,先后制定实施南流江、钦江、西门江水体达标方案,统筹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工作,南流江、钦江、西门江等入海河流水质明显改善,国控断面全面消除劣V类水质,平均水质达IV类及以上。
三是实施重点海湾污染攻坚。针对不同海湾环境资源状况,坚持问题导向,因湾施策,“一湾一策”,相继开展茅尾海、铁山港、廉州湾等重点海湾污染综合整治,经过多轮攻坚综合整治后水质持续改善,其中,廉州湾从劣四类水质上升并持续稳定达到二类水质以上,主要污染指标无机氮较2013年下降81.6个百分点。
四是扎实推动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落实全海域、全覆盖排查整治要求,广西列入国家备案的114个直排入海排污口已于2020年全部清理整治达标。2019年至今每年每季度均对全区日排废水量大于或等于100吨的入海排污口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通报各市政府。2022年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的工作目标要求,开展新一轮入海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工作,初步查明北钦防三市建成区入海排口229个。
五是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北海、钦州、防城港三市已完成镇级及以上污水处理厂93座,实现市、县、镇三级污水处理厂“全覆盖”。沿海22个工业园区全部实现污水集中处理,环保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六是加强养殖污染治理。沿海三市均颁布实施了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并对禁养区养殖活动实施了清理,推行水产养殖尾水处理示范工程建设。
16:39
广西民族报记者:保护水生态、治理水环境,关系人民福祉,关系国家未来,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请问近十年来我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哪些变化?下一步还有哪些打算?
陈亮: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人类逐水而居,文明因水而兴,水是生命之源,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须要素,让“水清岸绿、鱼翔浅底”成为常态,既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也是我们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者努力奋斗的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保好水、治差水、护源水,持续推进流域治理,全力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我觉得这个变化可以从三个方面来概括。
一是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不断完善。近年来,我们结合广西实际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系列治水法规,为水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提供坚实法律依据。“十四五”地表水国考断面总数从52个增加到了112个,涉及河流数量从35条增加到74条,实现了三大流域、地级及以上城市、重要跨界水体、重要水功能区“四个全覆盖”。这些年,我们推动实施了三轮粤桂九洲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在区内推动开展漓江流域、右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上下游、左右岸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正在形成。
二是碧水保卫战成效显著。2020年、2021年,广西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排名全国第一和第三。2022年1—8月,广西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98.2%以上,优于国家考核目标。在重点流域治理攻坚方面,我们持续推进水质不稳定流域综合治理,编制了“一河一策”工作方案,精准施策。经过治理,南流江、九洲江、钦江干流年均水质保持Ⅲ类,南流江流域30多条重污染支流基本消除劣Ⅴ类,义昌江水质由Ⅴ类提升至Ⅲ类,大榄河水质由劣Ⅴ类改善至Ⅲ类。在提升城市水环境方面,开展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基本消除了70段城市黑臭水体。南宁市那考河等昔日的臭水沟蝶变为如诗如画的“青罗带”,提升了城市品质,改善了人居环境,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在保障饮用水安全方面,我们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环境问题整治,划定了3812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完成了189个水源地1122个问题的排查整治,有效保障群众的饮水安全。
三是河湖生态保护修复成效明显。统筹兼顾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坚持保护与修复一体推进。举世闻名的桂林漓江,过去水生态环境敏感,生态安全屏障不够牢固,近年来,坚持“四水共治”“三方治山”,不断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全面修复生态景观资源,漓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成效明显,常年保持Ⅱ类水质,山水生态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得到有效保护。“广西桂林市全力促进漓江流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典型经验做法获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通报表扬,柳州市、桂林市分别获得2020、2021年度国务院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督查激励,取得了很好的示范效应。
下一步,我区将以水生态保护修复为核心,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着力推动水生态环境保护由水污染防治为主,向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等流域要素系统治理、统筹推进,集中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努力创造更多更好更美的亲水空间,为建设壮美广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16:48
广西广播电视台记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成为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利剑”,广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有哪些突出举措?成效如何?
陈亮: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于2016年、2018年和2021年进驻我区开展了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督察和第二轮督察,每次督察都是对广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极大促进。自治区党委、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工作,将督察整改列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工作要点、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等强力推进。全区各级各部门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厚植生态环境优势推动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的决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推进督察问题整改。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把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从严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纵深推进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二是坚持高位推进,压实整改责任。由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14位省部级领导,各带领2个自治区督导部门,聚焦中央和自治区领导作出指示批示的相关整改任务、中央重点关注问题和督察整改滞后问题等“硬骨头”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以问题为抓手,以效果为导向,确保整改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整改。分批分类制修订广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法、广西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自治区整改工作管理办法、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整改验收销号备案工作规程等系列文件,建立督察整改“一本账”管理机制。四是严格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以中央督察组移交的责任追究清单为基础,对履职不到位以及工作推进不力、不作为、乱作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分级分类处理,以严格的督导问责推动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目前,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82项整改任务已完成74项整改;第二轮督察39个问题186条措施的整改任务已完成10个问题113条措施整改,总体达到整改目标要求;交办的10879件群众信访件已办结10719件。
通过督察整改,切实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环境问题和群众身边的环境污染,树立了一批整改正面典型。其中,南宁市建成区原有38段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入围国家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柳州市创新实施“五抓五多”治水模式,地表水环境质量2020年、2021年全国排名第一。桂林漓江生态得到有效保护,经验做法获国务院通报表扬、中央改革办宣传推广。北海市、玉林市以红树林保护修复为契机,筑牢北部湾绿色生态屏障。防城港市、钦州市区域联动强力打击茅尾海、茅岭江等非法采砂多发海域,非法采砂行为基本清零。广西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布氏鲸、中华白海豚、东黑冠长臂猿、白头叶猴等珍稀物种保护得力,广西绿色家底更加厚实。
下一步,我区将始终保持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和分内之责,把工作步调统一起来,把资金投向统一起来,把技术支撑统一起来,把奖惩机制统一起来,继续全力推动整改落实到位、见到实效,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16:55
南国早报记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工作,请问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如何?下步将如何开展这项工作?
陈亮: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近年来,广西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积极进展。截至2021年底,全区共建成4800余套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生活污水达到32万多吨,合计有1779个行政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12.1%。下一步,我区将从以下几方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一是加强规划引领。组织实施《广西农村生活污水“十四五”治理规划》,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分解下达各市。以县为单位,推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印发县域农村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并向社会公开,分类推进、分步实施。
二是突出整治重点。优先解决农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环境问题。重点治理环境敏感区、污染严重区和村庄密度较高、人口较多的地区,兼顾其他区域,梯度推进。
三是合理选择技术模式。充分考虑城乡统筹发展、经济社会状况、环境功能区划和农村人口分布等因素,按照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思路,因地制宜选取合适的建设模式和处理技术。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
四是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加大自治区本级财政投入力度,督促市县相应加大投入,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争取信贷支持,拓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融资渠道。
五是加强设施运行管理。自治区将各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列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督促各县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明确设施管理主体,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加强管护队伍建设,保障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16:59
消费日报记者:广西在保障核与辐射安全方面都做了哪些主要工作,取得了什么成效?
陈亮: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和核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积极保障核与辐射产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核与辐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区核与辐射安全状况和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一是强化服务保障,促进核与辐射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力保障防城港红沙核电一期工程建成投产和安全运行,积极配合推进防城港红沙核电二期、三期工程等相关项目建设,促进我区能源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推广核与辐射先进技术在工业生产、医疗卫生、农产品保鲜等方面的应用,助力广西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核安全体制机制。构建自治区、市、核电厂三级核应急组织体系、完善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广西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共同建立闽、粤、桂、琼、浙、苏六省核应急协作机制。
三是夯实基础保障,推动核应急能力建设。完善核与辐射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广西核应急指挥中心、防城港核电厂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系统、防城港核电厂核事故场外应急固定洗消点、防城港核电厂核应急广播系统。组织开发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指挥平台,提高核与辐射事故应急信息化水平。
四是强化日常演练,持续提升核与辐射应急响应能力。常态化开展日常培训和演练,先后成功举行“红沙—2014”广西核事故应急联合演习、“红沙—2021”广西核应急联合演习、“平安广西—2022”辐射事故应急综合演习等多次演习,获得国家核应急协调委和生态环境部专家评估组的高度肯定。
17:06
陈志军:
答记者问就到这里。谢谢陈亮先生的回答,也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如果记者朋友还有其他问题需要了解,请会后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系。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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