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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6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2023-06-05 08:27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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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日(星期五)下午4:00,自治区生态环境厅6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在自治区生态环境新闻发布厅召开,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李一平介绍2022年广西生态环境状况及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情况,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与应急处正处长级监察专员杨宏斌先生,水生态环境处处长许桂苹女士、应对气候变化与区域合作处一级调研员吴万洲先生回答记者提问。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6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时 间:2023年6月2日(星期五) 下午4:00

地 点:自治区生态环境新闻发布厅

出席人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 李一平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与应急处正处长级监察专员 杨宏斌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 许桂苹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应对气候变化与区域合作处一级调研员 吴万洲

主持人: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 李一平

李一平: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自治区生态环境厅6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在六五环境日即将到来之际,非常高兴和媒体朋友们见面,借此机会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广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是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李一平,借此机会我向大家介绍2022年广西生态环境状况以及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情况,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与应急处正处长级监察专员杨宏斌先生,水生态环境处处长许桂苹女士、应对气候变化与区域合作处一级调研员吴万洲先生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我就2022年广西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展情况作简要介绍。

一、广西生态环境状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并于今天正式发布。公报显示:2022年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继续保持全国前列。主要体现在“四个更加”:

一是蓝天更加明亮。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5.1%,全国排名第8;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6.2微克/立方米,创有监测数据以来最优记录,全国排名第13;重污染天数比率0.0%。北海、防城港、崇左3市进入全国前100名榜单,南宁市空气质量位列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第16名,省会城市第6名。

二是海河更加清澈。112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98.2%以上,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0,完成国家约束性指标考核任务;国家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优于国家考核目标要求;列入自治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的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98.7%,达到自治区考核要求。在2022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中,广西有9个市入围全国前30名,其中柳州、崇左、桂林、百色、梧州5个市跻身前10名,柳州市连续3年蝉联全国第1,玉林市地表水水质改善状况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水质改善状况榜中排名第5。35个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源达标率为97.1%,15个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源达标率为100%。海洋环境质量方面,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94.5%,优于国家考核目标(92%)要求,全国排名第2。

三是土壤等更加安全。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总体稳定。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2.59万吨/日、占比75.53%,高于全国“十四五”规划平均水平(65%)的10.53个百分点;垃圾分类全国西部排名第一。

四是生态更加优美。广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前列,生态质量指数位居全国第二,生态系统功能持续巩固提升,山水生态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得到有效保护。涠洲岛附近共监测到布氏鲸52头次,北部湾海域中华白海豚超过300多头,黑脸琵鹭、白脸琵鹭首次来到广西北部湾打卡,东黑冠长臂猿种群数量发展到5群35只,白头叶猴数量扩大到1400多只。在猫儿山自然保护区首次发现了新物种桂北琴蛙,在大瑶山发现新物种琼楠,在凤山发现了新物种“才劳桂墨头鱼”。

二、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展

2023年,全区生态环境监测系统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监测先行、监测灵敏、监测准确为导向,全力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统筹谋划,印发实施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推动任务落实,各项重点工作稳中有进。1-4月,全区14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6.0%,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8.8%。75个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6.1%,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为98.2%,同比持平。地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源达标率为100%,同比上升2.9个百分点。

我们将深化“五大监测”,完成“两项任务”,守好“生命线”,用“真、准、全、快、新”的监测数据,全方位支撑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工作。

一、做好“五大监测”。一是优化空气质量监测。做好空气质量监测预报。加强环境空气历史同期数值模拟和未来趋势研判,提升发现问题和精准预报能力。二是做好地表水和海洋环境质量监测。科学评价水环境质量,客观区分自然因素与人为影响。三是开展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配合生态环境部做好“十四五”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丰枯水期监测。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四是开展生态质量监测。漓江流域生态质量监测综合站申报入围第一批国家级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完成全区生态质量监测样地布设并开展监测。五是加强噪声监测。组织实施《广西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4年)》,推动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站点建设。

二、完成“两项任务”。一是完成水生态监测和新污染物环境监测国家试点任务。积极参与长江流域水生态专项考核监测,开展新污染物监测技术体系研究。二是完成推进监测数据联网共享任务。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快推进全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数据联网共享的通知》,按照“建成一个、联网一个、应联尽联”的原则,年底前实现地方环境空气、地表水自动监测站与自治区和国家“应联尽联”。

三、守好监测数据质量“生命线”。组织开展全区环境监测质量提升专项工作,针对重要站点,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多手段监督检查,压实地方基础保障主体责任,严格防范并严厉大力打击人为干扰行为。对严重人为干扰国控站点的地方实施“最差值”替代,决不手软;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检察等机关处理,决不姑息。

2023年,我们将按照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部署,以加快构建科学、独立、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为主线,深入推进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全面加强生态质量监测,积极推进监测体系和监测能力现代化,以监测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作出新的贡献。

下面,我们愿意就广西生态环境保护有关问题回答大家提问。现在开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有问题的请举手。

科技日报广西记者站记者:

十四五以来,国家在加强“天—空—地”一体化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与评价体系现代化能力建设方面,首提生态质量综合监测,请问在加强生态质量综合监测方面采取了哪些的举措?取得了什么样的成效?

杨宏斌: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十四五以来,为了统筹推进环境质量、生态质量、污染源监测与评价,完善生态质量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支撑生态保护监管,广西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多措并举,系统构建生态质量监测体系。一是根据《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主动落实和完善国家生态质量评价体系;二是积极落实国家生态质量监测网络建设思路,出台广西“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三是认真对标《区域生态质量评价办法(试行)》,开展生态质量评价。取得显著成效。

一、广西生态质量位居全国前列。2022年广西生态质量指数为74.92,生态质量等级为“一类”,自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全国各省区生态质量评价三年以来,持续位居全国前列,“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的金字招牌持续闪亮。其中,生物多样性指数提升0.64个指数值,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49个指数值。

二、初步完成全区生态质量监测网络构建。一是生态地面监测网初步成型。广西生态环境监测部门在大明山自然保护区、阳朔岩溶区域、北仑河口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共建立3个生态地面监测点,纳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态地面重点站,开展连续定点监测。另外,广西相关部门、单位建立了陆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站7个、海洋生态环境野外观测研究站1个,实现陆海生态系统连续长期定位监测。二是建成全区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2022年建设完成覆盖广西14个地级市110个县级行政单元的生物多样性样地/样线801个,开展了165个生物多样性样地/样线地面监测。三是完成海洋生态质量监测网络覆盖。已构建形成21个浮游动植物和大型底栖生物监测、17个海洋生物质量监测、14个断面的潮间带生物监测和73个生态系统健康状况监测的广西海洋生态质量监测网络。

三、在桂林阳朔建立了全国首个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该站建成1个6公顷森林生态大样地,1个国家森林生态地面监测验证样地,集成1个水质自动站、1个农村环境空气自动站、1个酸雨自动监测站及野外生态观测站房1座,布设面向整个漓江流域水生态试点监测断面16个,乡村生态系统试点监测15个,森林生态碳通量观测系统1个,相关工作走在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前列。

《当代广西杂志社》记者:

请简要介绍广西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情况。

吴万洲:

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中央作出的决策部署,对利用市场机制控制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全社会碳减排成本具有重要作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于2021年7月16日正式启动,目前参与的市场主体为发电企业。广西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全区共有43家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纳入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2019-2020年)配额管理,配额是经国家核定的企业碳排放额度,广西有12家企业配额有缺口,31家企业配额有富余。配额有缺口的要到市场上购买,有富余配额的可以拿到市场去卖,以完成清缴履约任务。可以在清缴履约前买入或卖出配额。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广西43家发电企业均清缴履约,其中40家企业足额清缴履约,3家企业部分清缴履约,实际履约量1.7054亿吨,履约率99.97%;共有23家发电企业参与了碳排放权交易活动,累计买入配额194万吨,成交金额7500余万元;累计卖出287万吨,成交金额1.15亿元。

第一个履约周期结束后,我区发电企业继续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区累计共有27家重点排放单位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活动,累计买入碳排放配额量214万吨,成交金额8700余万元;累计卖出量407万吨,成交金额1.82亿元。成交金额分别比上年增加1200万元、6700万元。

根据生态环境部工作部署,今年将开展发电企业第二个履约周期(2021-2022年)配额清缴履约工作。目前,我们正按照国家部署开展有关工作。一是组织开展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核算碳排放量,为核定配额奠定基础。二是组织发电企业对发电设施月度燃料消耗量等数据的台账和原始记录通过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进行存证,并纳入《广西生态环境随机抽查通用事项清单(第一版)》管理,以提高碳排放数据质量。三是组建交流微信群,安排技术人员解答碳排放报告核查、配额核算、月度信息化存证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南宁新闻网记者:

我区声环境质量状况总体如何?“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计划行动有哪些重点?

杨宏斌:

2022年,广西城市区域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4.9分贝,总体评价结果为“较好”;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6.6分贝,总体评价结果为“好”;城市功能区噪声昼间监测点次达标率为96.5%;夜间监测点次达标率为89.6%,昼间噪声达标率优于夜间。与2021年相比,城市区域及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均有进一步改善;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稍有上升,质量稍有下降。

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是重要的民生问题。据了解,噪声污染已成为当前生态环境领域集中投诉的焦点。2022年我区共收到各渠道噪声投诉案件207869件,居各类污染投诉的第1位。其中,社会生活噪声投诉占81.08%,为噪声主要污染源;建筑施工噪声投诉占15.69%;工业噪声投诉占1.92%;交通运输噪声占1.31%。因此,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环境问题的迫切需要,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部《“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编制了《广西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23—2025年),力争到2025年,广西14个地级城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全区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

当前我区噪声污染防治的具体任务:

一是全面推进我区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完善全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和运行管理。在2023年底前,完成南宁市20个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的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完成全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管理系统平台建设。2024年底前,完成柳州等13个设区市180个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并实现自动监测数据与国家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网。2025年1月1日起,全区14个地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统一采用自动监测数据评价。

二是全面推进并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不断完善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加强噪声污染源头防控,加大噪声监管执法力度,细化社会共治举措,聚焦突出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扰民,创造宁静生活环境。2025年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公开发布全区声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和噪声污染防治报告,更好地满足群众对噪声污染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广西广播电视台记者:

去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年年初,生态环境部和水利部又印发了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通知。请问目前广西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什么样的进展?

许桂苹:

国家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通知,充分体现了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我区高度重视入河排污口的监管,自2021年起,组织开展了钦江流域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工作,先后印发了《广西城市建成区入河(湖、海)排污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广西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2022—2025年)》等文件,扎实推进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目前,我区已完成城市建成区排污口排查任务,涉及14个设区市、111个县(市、区),排查河流长度达3066公里,涵盖珠江流域,长江流域湘江、资江水系和西南诸河等流域干流及支流,共排查登记排污口8905个。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指导和督促各市加快推进排污口排查,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统筹实施分类系统整治,规范排污口设置审批备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023年底前,完成辖区内珠江流域、长江流域和入海河流重点干支流排污口排查,并完成已查明排污口总数的80%溯源和整治任务的30%;2024年底前,基本完成已查明排污口溯源,完成整治任务的70%;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排污口整治任务,建成技术体系科学、管理体系高效的排污口监督管理体系。

广西广播电视台新闻910记者:

广西在新污染物监测领域取得了哪些成效?

杨宏斌:

首先我介绍一下新污染物的定义,从环境管理角度来看,新污染物不同于常规污染物,它指的是新近发现或被关注,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但尚未纳入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以有效防控其风险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

近年来,我厅根据生态环境部《“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和《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相关要求,结合广西工业结构和污染特征,以满足监测目标任务和服务环境管理需求为导向,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工业园区统筹部署开展新污染物监测工作,并成为全国10个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试点省份之一。

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同月我厅印发《广西新污染物调查试点监测实施方案》,自6月份起全面启动新污染物调查试点监测工作。这项工作主要以广西“十四五”期间地表水质国控监测点位和市级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点位为基础,选取漓江、刁江、九洲江、南流江、钦江、邕江等重点流域和产业园区、典型企业周边布设点位,对广西12个城市57个点位的4类新污染物开展试点监测,旨在摸清我区新污染物环境赋存底数,为建立健全我区新污染物环境治理体系,强化环境风险管控能力提升打下坚实的基础。

根据相关工作计划,我区在2025年将初步建立广西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基本形成自治区本级和试点区域驻市监测中心联动的综合监测评估能力,有效支撑广西新污染物环境治理与监督管理工作。

李一平:

由于时间关系,答记者问到此结束。如果记者朋友还有其他问题需要了解,请会后与相关单位沟通采访。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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