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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2021-08-30 17:16     来源: 广西环保宣传教育中心     作者: 计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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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于2021年8月30日(星期一)上午9:00,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新闻发布厅举行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邀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法规处处长胡展章、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樊德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樊一良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综合处处长黄颖主持。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1年8月30日9:00

地点: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二楼新闻发布厅

出席人员:

胡展章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法规处处长

樊德明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

法局局长

樊一良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

法局副局长

主持人: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综合处处长 黄 颖

黄 颖:

各位记者朋友:

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自治区生态环境厅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广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邀请到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樊德明先生,请他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法规处处长胡展章女士,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樊一良先生

首先请樊德明先生作介绍。

樊德明: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借此机会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广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下面我将向大家通报近期广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1年以来,广西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会议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健全完善和全面落实生态环境执法18项制度为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重点围绕“四个聚焦”,找准立足点、把握关键点、瞄准发力点、聚力突破点,全方位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水平,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积极成效。

一、聚焦主业抓关键,全力以赴推进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组织全区开展“服务发展除隐患”“强化执法控风险”专项执法行动,2021年以来全区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51644人次,同比上升151.6%,检查企业21826家次,同比上升148.8%,发现环境问题3818个。2021年5月以来,根据群众举报和专项行动发现,南宁、玉林、崇左、贺州、百色、贵港、来宾、河池等地共发生30起非法倾倒危险废物行为。

二是全面推动落实生态环境执法18项制度。印发2021年广西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计划,按季度、分重点有序组织开展“服务发展除隐患”“强化执法控风险”等专项执法行动。印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2021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年度抽查计划,有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统筹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驻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县级生态环境监测站力量,为隐患排查和环境执法提供支撑保障。会同检察机关、公安部门开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出台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事前事中事后执法记录工作流程及信息公开内容。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政策法律法规宣贯,重点对中小企业开展执法帮扶。

三是加快办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信访件。截至目前,中央督察组向广西交办3917件群众信访举报材料中,已办结1924件,阶段办结1993件。其中,责令整改4647家,立案处罚405家,罚款金额7267.4万元;立案侦查50件,刑事拘留39人,约谈88人。

二、着眼实效抓创新,全面推动环境执法提质增效

一是有序推进典型行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标记和电子督办试点工作。2020年10月广西结合实际印发实施三个典型行业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围绕“不标记是常态、标记是特例”工作思路,强化自动监测数据应用于环境监管执法。在6个试点省份中率先编制印发电子督办规则,围绕电子督办任务“发什么、发给谁、怎么处理”的核心问题,细化落实排污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和生态环境部门监管职责,推动各项电子督办任务实现闭环管理。截至目前,广西在自动监控业务平台内登记标记信息4546条,火电、水泥和造纸三个行业触发督办信息48757条。

二是在全国首创开展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社会化运维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为破解国家取消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后辖区运维企业能力良莠不齐的难题,2021年起,广西全面启动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社会化运维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工作,是全国范围内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社会化运维管理方面的首次创新示范。截至目前,全区共有83家运维企业纳入参评名录,其中81家为“守信”,2家未实际开展运维工作,暂无信用等级。

三是由点及面帮扶基层加强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钦州市作为试点,争取资金300万元支持钦州市生态环境执法信息化建设,配齐日常执法检查所需的各类仪器装备等,以试点城市为能力建设标准模板,由点及面逐步铺开,计划“十四五”自治区本级筹措3.2亿元,推动提升全区生态环境执法能力。

三、持续深入抓党建,引领执法队伍建设阔步前进

2021年以来,执法局党支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围绕“讲政治、强能力、当尖兵、守底线”建队理念,把党史学习教育与改进作风结合起来,与加强监管执法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服务发展大局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着力打造生态环境执法的“利器”和“重器”。执法局集体先后荣获“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广西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荣誉称号。

下一步,我区将按照生态环境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以“四个新”为总体要求,以“三个一流”为奋斗目标,以“四个坚持”为方向指引,以“六个在前”为工作标准,围绕生态环境执法18项制度抓落实,全力推动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全方位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水平,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用好、用足生态环境执法这个“利器”和“重器”,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推动生态环境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下面,我和我的同事愿意就广西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的有关问题,回答大家提问。谢谢!

黄 颖:

感谢樊德明先生的介绍。下面开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有问题的请举手。

南宁晚报记者提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检察院、公安厅联合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目前这项工作有何进展成效?

樊德明:

2021年5月起,根据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统一部署,我区组织开展为期5个月的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截至7月31日,我区共立案查处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31起,其中生态环境部门立案查处13起,移送公安机关18起,涉及危险废物约17724吨,共处罚金130万元,刑事拘留32人,追究刑事责任1人;立案查处自动监测数据造假案件1起,刑事拘留2人。通过开展此次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和查处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妥善处置了一批非法倾倒、填埋的危险废物,有效保障了全区生态环境安全。

2021年8月5日,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10个涉废矿物油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我区2次受到通报表扬。其中,钦州市黎某剑等人跨省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案被列为典型案例。该案件查处过程中,自治区、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检察机关加强协调沟通,加快案件办理进度,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分类、抽取典型样品鉴定,缩短检测鉴定周期;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申请案件退查,争取案件补充侦查时间等做法得到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此外,我区依照粤桂两省区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信息共享与联防联控机制,配合广东省查处广州市某废金属油桶加工厂跨区域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也入选生态环境部公布的10个典型案例。案例通报指出,近年来,跨省非法转移危险废物事件频发,跨省调查、溯源难度较大,广东广西两地生态环境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与联防联控机制,被倾倒省发现案件线索及时通报来源省,实现协同联动,共筑防范危险废物跨区域非法转移防线。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按照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工作方案要求,紧盯重点行业和重点行为,多途径拓宽发现问题线索渠道,强化部门协调联动,依法严厉打击恶意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案件,我区将及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动受损生态环境修复治理。

南国早报记者提问:今年4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要求将实施正面清单制度作为支持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优化法治环境。请问目前我区在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服务高质量发展方面有何举措?

樊一良:

为适应疫情防控形势、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的现实需要,根据生态环境部和自治党委政府工作部署,我区自2020年3月起建立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通过实行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2020年12月,我区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作为优化执法方式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之一,明确了9项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事项。然而在实践中部分一线执法人员在适用时存在顾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免予处罚制度落地效果。2021年6月,我区印发《关于规范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有关事项的通知》,通过表单式对免予处罚事项逐项梳理,明确免予处罚事项的类别、违法行为、法律依据、认定标准和适用流程等,将依法可以免于处罚的行为具体化、规范化,打通了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最后一公里”,确保免予处罚制度落地生效。为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推动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2021年8月,我区正式印发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暂行)》,全面规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

2021年以来,各级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积极通过在线监控、视频监控和无人机巡查等方式对正面清单内企业实施非现场检查,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现状、污染物排放状况,对正面清单内存在轻微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免除行政处罚。针对部分环境管理存在问题和困难的企业开展精准帮扶,帮助企业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截至目前,全区共有3944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累计对清单内企业开展现场监管执法6778次,以在线监控、视频监控开展监管19571次,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开展监管1640次,用电、用能监控监管588次,区域巡查等其他方式监管2918次,非现场监管执法次数占比78.5%。对清单内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52件、减免处罚26次,对清单外企业减免处罚135次,以电话、网络、现场帮扶等方式服务企业16369次。

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完善常态化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大力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及应用范围,全面推行生态环境领域包容审慎监管,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在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的前提下,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干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

《当代广西》杂志社记者提问:“十三五”我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十四五”期间,我区将如何继续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

胡展章:

“十四五”时期,我区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殷切嘱托,全面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五个扎实”和“四个新”总要求,以保持生态环境全国一流为目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推动绿色发展上迈出新步伐。我们将主要从四个方面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体系建设,确保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一是健全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体系。推动建立科学、独立、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实现生态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测全覆盖。优化调整空气、水、辐射、海洋、土壤等要素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扩大监测覆盖范围,扩展挥发性有机物、海洋垃圾、水生生物等指标监测,推进数据共享。提升污染源自动监控水平,规范排污单位和工业园区污染源自行监测的管理。建立完善自治区、设区市两级应急监测网络,打造陆域2小时、海域6小时应急监测圈。

二是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深入推进环评审批“放管服”改革,推进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制度化,试点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强首府战略、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贺州)深入落实环评审批权限下放改革举措。推动环评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推广“污染源一证式扫码”监管模式。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制度,推动行政处罚、刑事司法及生态损害赔偿等制度衔接。

三是健全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补齐海洋、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监管、农业农村等领域执法能力短板,推进执法能力规范化建设。加强基层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推动生态环境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市县下移。优化升级移动执法等信息化系统,利用科技手段,打造生态环境执法“智慧眼”。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加快设区市智慧环保监管平台、生态环境大数据管理平台等建设。完善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公安、检察、审判等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联合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加快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加强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强化政治监督,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持续开展环境综合执法、环境监测、环境应急等专业技能大比武活动和演练。加快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广西新闻网记者提问:广西创新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在全国首创开展运维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获生态部转发推广,请问此项工作进展如何?

樊德明:

自2014年国家停止实施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许可工作以来,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维市场规模逐年扩大,针对辖区运维企业能力良莠不齐,影响自动监测数据质量的问题,我区在全国率先探索并印发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社会化运维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创新推行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社会化运维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工作,以服务等级、运维能力、生态环境部门监管三大类评价指标为参考,重点考核运维企业运维服务能力水平,对弄虚作假、虚假申报等严重情形设定“一票否决”项,鼓励运维企业做出生态环境信用承诺,积极推动治污服务市场健康发展。2021年6月,生态环境部转发广西运维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对广西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社会化运行维护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执法工作的方式方法表示肯定,指出广西运维企业信用评价办法主要包含信用评价的基本规定、信用评价方法和标准、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等三方面内容,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指导意义,有利于引导运维企业增强主动守法、诚信经营意识,自觉提高运维服务质量,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定期维护、校准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确保自动监测数据“真、准、全”。

截至目前,全区已有83家运维企业纳入广西社会化运维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参评企业名录,较第一季度增加15家。近期,我区组织对名录内83家社会化运维企业2021年上半年运维服务质量开展综合评定,其中81家为“守信”,2家未实际开展运维工作,暂不纳入本次评价。

中国日报广西记者站记者提问:在日常监管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既是预防环境违法犯罪的有效途径,也是保障环境安全的重要举措,请问在日常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中,在拓宽环境问题发现渠道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樊一良:

立足保障环境安全和解决环境问题,从某种程度上看,事先预防的重要性要高于事后惩戒,因此我们始终坚持将提升问题发现能力作为做好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的基础性工作抓好抓实,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拓宽问题发现渠道:一是强化专业查污。首先是主动排查发现问题。围绕突出环境问题、环境风险隐患、重点行业企业等,组织开展专项排查,如,今年一季度开展“服务发展除隐患”专项行动,查出问题800多个。其次是部门联动发现问题。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协作,连续2年联合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定期会商互通案件查处情况。再次是配强执法检查装备。为基层执法队伍配发无人机、无人船、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箱、重金属探测仪、便携式大气污染物检测仪等设备,有效提高执法效率。

二是提升科技查污。一方面是大力推进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联网,重点排污单位做到“应联尽联”。2021年我区应联网排污单位663家1365个监测点位,较2020年(534家957个监测点位)新增129家408个监测点位,截至目前,已完成联网648家1350个监测点位,监测点位联网率达98.9%。另一方面是大力推进执法视频监控项目建设,覆盖桂林、百色、河池、来宾、崇左5市的55家涉重金属及冶炼行业企业247个视频监控点位,以及全区17家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企业137个视频监控点位,实现24小时非现场实时监管。借助5颗卫星和662个视频监控点位对全区秸秆露天焚烧情况实行24小时监控。

三是畅通社会查污。通过重点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动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效弥补基层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短板,有力遏制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目前,自治区本级及全区14个市均已建立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近期,我区对一起非法倾倒填埋废渣严重污染环境案件,给予举报者8万元奖励,经验做法在今年5月生态环境部通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工作进展和典型案例时,被列为典型案例并通报表扬。我区将切实用好用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不断深挖群众举报线索“金矿”,依法严惩恶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生态环境合法权益。

黄 颖:

感谢樊一良先生的回答。

由于时间关系,答记者问到此结束。感谢各位记者朋友,欢迎大家继续关注广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后续的开展情况。如果记者朋友还有其他问题需要了解,请会后与有关处室、单位进行沟通联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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