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在柳州举行广西生态环境新能源执法用车服务交车仪式,首批35辆五菱新能源汽车配发到防城港、玉林、贺州、来宾、崇左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这是加强全区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装备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厅党组“服务基层年”部署要求的实际行动。
为解决全区生态环境执法队伍执勤执法车辆不足问题,改善基层一线执法车辆配备状况,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高度重视,把解决基层执勤执法用车问题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举措来抓,坚持服务基层,聚焦提升执法效能,创新通过生态环境执法用车租赁新模式,着力解决基层执法用车难问题。
此次发放的新能源执法车辆由新能源汽车厂商提供,是各市生态环境局利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补助市县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与新能源汽车厂商签订租赁合同。通过此种模式,全区市县两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将在年底前陆续完成配发任务。新能源执法车辆配发后,将有效缓解基层执法用车困难,进一步提高执法工作效能,为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提供有力保障,助力服务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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