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4—8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在桂林市委党校联合举办2023年全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培训班,旨在推动搭建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的良好沟通交流平台,促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凝聚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的强大合力。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蒋太仁作开班寄语,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执法局负责人作开班动员讲话,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自治区公安厅食药环侦处相关负责人出席开班仪式。全区生态环境、公安、检察院、法院具体负责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110余名骨干参加此次培训。
四部门一致认为,要将此次培训作为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要求、厚植生态环境优势推动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的具体行动,不断厚植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的绿色底色,奋力谱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
开班仪式
以学铸魂,在红色之旅中强党性
此次培训与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相结合,安排学员走进湘江战役纪念馆,重温中央红军在湘江战役中的悲壮历史,缅怀老一辈革命家的丰功伟绩,从大无畏的英雄气概中汲取新时代奋勇前行的力量。一草一木一忠魂,一山一石一丰碑。学员们在纪念园为红军烈士默哀,重温入党誓词,瞻仰烈士群雕和纪念林,在讲解员的生动讲述中,体验长征的伟大与艰辛。一名学员感叹,“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我们要传承和践行革命先辈们的精神,坚定理想信念,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努力克服工作中的困难,自觉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时代职责和使命”。
现场教学
以学增智,在理论学习中长本领
此次培训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思路,科学设置业务课程,邀请的老师既有学界的专家精英,也有业内的行家里手。培训班邀请了参与起草《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司法解释的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刑事处李振华调研员解读《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细致阐释了司法解释修订目的和具体内容,分析了执法及司法实践中应当注意把握的问题;具有丰富环境犯罪侦查工作和授课经验的河南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总队翟建军高级警长聚焦取证和审判要点,讲授“两法衔接”实务;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环资类犯罪专业化办案团队的负责人李怡文检察官以检察视角分析生态环境保护“两法衔接”要点;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执法局解读《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全区部分设区市公检法部门一线办案人员倾囊分享办案经验与心得,有效提升办案人员办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业务水平。
老师授课中
学员认真听课做笔记
以学促干,在行动学习中破难题
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此次培训精心筹备了行动学习课程,围绕“如何破解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难题”的主题,桂林市委党校行动学习促进师引导学员们聚焦“选题”、集思广益“破题”、群策群力“解题”,促进在“干中学、学中干”,确保行动学习法聚焦热点、瞄准问题、取得实效。学员们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团队学习—研究策略—行动解决”步骤,运用鱼骨图分析法、头脑风暴等形式研究对策,查找出“两法衔接”工作中存在的痛点问题70余个,为推动破解“两法衔接”工作难题建言献策20余条。行动学习法打破了惯常的学习定式,将学员由被动的跟从者转变为课堂主动的参与者和设计者,将学员的知识、经验融合在一起,碰撞出思想的火花,认识和发掘问题更全面,解决问题思路更清晰。学员们也在交流互通中加强了解、促进理解、增进友谊,为在日后工作中同心同力、合作无间地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打下良好基础。
行动学习
学员们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详实丰富,厘清了认识上的困惑,解决了工作中的难题,对日常执法办案有实实在在的指导作用,对今后做好生态环境保护“两法衔接”工作给予了很多启示思路,将以此次培训班学习为契机,真正把培训成果转化为推动办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具体思路和办法,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两法衔接”工作走深走实、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