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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召开全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会议

2024-05-14 08:25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 何玉霜 尹平艳 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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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下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在南宁召开全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会议,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会议邀请生态环境部环评司规划环评处处长刘春艳深度解读中央文件,自治区环科院技术团队对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进行宣贯,梧州市、玉林市就成果实施应用成效及存在问题作经验交流,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兴赢对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现场

刘春艳处长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出台背景、全面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践及成效、下一步工作考虑等四个方面全面解读了《意见》,为我区今后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提供了思路和方向。

刘春艳处长解读中央文件

会议指出,各市要不断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做到真正用起来,科学指导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并推动更多领域更深层次的应用,形成具备广西特色的案例;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继续强化对各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落实、成果实施应用成效跟踪评估和考核,同时鼓励各级政府将工作成效与部门年度考核挂钩。

张兴赢作工作部署

张兴赢强调,全区生态环境系统要深入领会《意见》的重要内容,持续在“学”上下功夫,在“做”上见行动,在“用”上出效果。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重要性;二是要抓紧抓实各项重点任务,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实见效,加快制定广西配套文件,并鼓励各市结合实际制定配套文件;三是组织领导要有办法有深度,推动形成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全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四是要开展广泛培训宣传,做好对企业、公众的《意见》解读工作,提高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的认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生态环境厅有关处室、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及部分县(市、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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