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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依法治国办第六督察组对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法治建设情况开展督察

2020-11-09 16:2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作者:谭建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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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中央依法治国办第六督察组到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开展实地督察。督察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对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进行督察。

督察汇报会上,中央依法治国办第六督察组组长陈晓华作讲话,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曾欣陪同督察并出席汇报会。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欧波、二级巡视员李一平汇报本厅法治建设推进有关情况。中央依法治国办第六督察组副组长黄新民以及督察组成员出席汇报会。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业务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汇报会。

陈晓华介绍了此次督察的目的、任务和要求。他指出,部署开展此次督察,既是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实际行动,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必然要求。通过督察充分发挥督察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督促、推动作用,通过督察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李一平代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就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等方面做重点汇报。通过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明显,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盼和要求。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以此次中央督察为契机,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按照党中央、自治区的部署要求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切实依法履职,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建设美丽中国、壮美广西做贡献,为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做出应有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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